【Yahoo論壇/李貴敏】美國向全球Youtuber追稅 台灣網紅只能自求多福?

Copped shot of confident young man talking while filming through video camera for vlogging at home.
圖片來源:Getty image

作者為立法委員/律師

台灣網紅注意了!美國即將展開對全球網紅追稅行動。話說,美國稅務機關IRS追稅一向不手軟,祗要被盯上,下場都很慘;建議如實申報,否則,恐怕不僅要負擔從「全球收益」中直接扣繳24%的懲罰,還可能擔負其他責任。畢竟,點閲及分潤等數據Google均有,繳納稅款在所難免,還是準期申報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責任與追究。倒是台灣與國外簽訂的租稅協議不多,適用的稅率與重複課稅問題才是重點,提醒網紅們千萬不要輕忽以對,以免權益受損。

或許有些人認為美國規定對台灣YouTuber影響不大,因為點閲者多來自台灣或華語觀眾,但却未必。尤其,台灣網紅對於美國稅務規範未必熟悉,也無法理解何以其在「美國境外」拍攝與上傳的分潤收入屬於「美國來源所得」,而應被扣繳30%的稅金?

甚至,境外YouTuber若提交美國稅務資訊,依國籍不同,預扣稅率介於零到30%之間。但為什麼台灣網紅就是適用最高的30%,英國網紅、加拿大籍網紅就適用0%?

説穿了,就是台美租稅協議,迄今八字仍無一撇造成的!

事實上,針對台灣網紅的課稅,原則上有兩種:一是依《所得稅法》第2條第1項「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課徵綜合所得稅」。另一則是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按照最低稅負計算並繳納差額。

因此,台灣網紅們的收入係屬個人「勞務所得」,依據我國現行法令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以「勞務提供地」認定,而非視「勞務使用地」或「債務人支付地」標準認定。簡言之,依據台灣法令規定,影音平台上之影片既是在臺灣拍攝及上傳的,應認定是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台灣網紅受領之收入理應就是「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原本祗須依所得稅法規定以「收入」減除相關成本及費用等計算所得繳稅即可。

麻煩的是,美國稅務機關不受台灣法令規範,其如認定台灣網紅的收入為「美國來源所得」,則除依法向美國稅務機關取得特別處遇(Private Ruling)外,台灣網紅們不能祗依中華民國法令規定辦理,而需符合其他涉及國家之法令規定。

未簽租稅協定真的差很大!蘇內閣團隊這段時間以來不斷大內宣,宣稱現在正是台美關係最好的一刻,但我們只看到台灣單方面的配合或開放,從租稅協定到FTA談判都遲遲沒有進展,根本無法為國人在國際上爭取應有的公平對待。

沒有了租稅協定,導致台灣網紅須適用百分之卅稅率;更讓人擔心是否會衍生出壓榨國人剝幾層皮的「雙重課稅」問題,而有違憲法保障「租稅公平」原則?

尤其,其中一些彼此衝突的規定,例如究竟屬何國來源所得,以及依據國外法令繳交國外稅款可否扣抵中華民國應納稅款等,財政部都應該在美國要求台灣網紅們申報的最後期限前,明文規範並釐清民眾疑慮。

換言之,包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就不是境外所得,不是境外所得就不會有境外繳稅額,無境外繳稅額就無須規定扣抵等,這部分費用既然不能扣抵,可否歸屬「費損」而自收入扣除以計算所得?以達財政部長所謂「絶不重複課稅」的承諾。

所幸,財政部長上週答覆我質詢時,雖含糊應覆,但至少確認政府「不會重複課稅」。目前看來,財政部係認同美國所說,台灣網紅取得YouTube支付收入為「境外所得」,而可以按《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1款規定,如其境外所得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得免予計入。至於境外所得超過一百萬元的網紅們,則按同法第13條第1項及其他規定,在扣除新臺幣六百萬七十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稅款。至於已依所得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之所得稅(例如;美國扣繳的稅款),亦得檢附憑証扣抵在台應納之稅額。

只是這又衍生另一項問題,如果網紅們未依法申報,依據上週財政部長在立法院的回應,網紅們被就源扣繳的稅款,恐怕就無法用來抵繳台灣的稅款。

實際上,美國報稅資料有多複雜,程序繁瑣,相信不少專業人士都很清楚。如按財政部所說,台灣網紅需留取申報資料及美國課稅金額,以便爾後自應繳税額中扣除,但礙於語言障礙及法令的艱深詞𢑥與含意,恐怕不是長期在非英語系國家居住、生活、工作的網紅所能負擔的!這些申報及資料取得的複雜度與困難度,民進黨政府及財稅官員可曾放在心上?

就此,民進黨政府顯然絲毫不在意。財政部更表示有能力掌握網紅的台灣稅源或資訊流,並稱我方擁有的課稅權不會因為美方預扣就放棄;更稱「網路平台,網路店家、企業的金流支付情形,網紅的代言費等,國稅局都會去了解,都會去查」,以確保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就要在台灣繳稅。

隨著網路平台暴衝,與大眾接收資訊途徑及媒介的改變。網紅經濟已成為數位時代寵兒,這已是全球性的風潮。只是網路無國界,台美租稅協定何時能談更是連影子都沒有。提醒台灣網紅們,自己的權益自己顧,別再指望無所作為的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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