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政府首長不應該使用臉書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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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戴發奎(淡江大學土研所、交通大學土研所博士班。曾在2000~2010年陪同越籍妻子在越南拍戲,台勞個體戶近身肉搏賺越南人的錢。)

17日政府明令公務人員不得使用華為手機連結上公務體系網站,理由是華為會收集機密資料並上傳回中國大陸,若是如此那就更不應該使用「臉書」(Facebook)發表政策及直播,收集使用者個資做成大數據運用在商業營利及做為政治意圖是臉書的專長且惡名昭彰,民眾在社群媒體平台交流無傷大雅,政府官員則不應該使用臉書當成僅次於機關發言人的第二管道,退一萬步想,倘若明天政府發現臉書真的為害到台灣安全,就如同現在的越南,總統行政院長帶頭使用臉書直播,那要叫政府如何與臉書打仗呢。

因人而決定叫做特權,說的好聽是拔擢青年才俊破格任用,這叫假民主。因國而決定的叫做極權,打著捍衛言論自由卻因國家不同而有雙重標準,那就是真極權,臉書就是有著雙重標準的社群平台,是真極權。

越南從今年11日生效的《網路安全法》,即針對要求臉書移除反對越南政黨、政府及誹謗領導的臉書帳號,移除政府認為「有毒的」、「有害國家的」內容,但臉書不斷想辦法拒絕。

在越南提出《網路安全法》之前,2018年1112日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強調智慧監管smart regulation)概念。臉書打開大門,允許法國監管者進駐公司,監查臉書是如何反擊線上仇恨言論的。從1月開始,馬克龍政府將會派遣一個由高級公務員組成的小團隊進駐臉書,停留6個月,對臉書的工作進行查驗,看看臉書在檢查種族主義、性別歧視、仇恨言論時是否有可以改進的地方。

美國、歐盟、以及網路自由倡議人士都對越南這項新法嚴加抨擊,並指稱這是在倣效中國對網路的鎮壓審查。

法國在前向臉書提出《智慧監管》得到對方充分配合,甚而臉書還可能交出演算法和代碼給法國政府指定的代表團,越南在法國之後提出《網路安全法》卻受到臉書拒絕及歐美國家的撻伐。

越南如果真倣效中國就不會開放谷哥和臉書,越南廣播電視與資訊管理局表示,越南網路使用者占人口的70%,其中臉書(Facebook)用戶達5800萬人,世界排名第7

越南《網路安全法》被禁止的共有20條行,除了,第12條發佈和傳播含有宣傳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內容的信息是為維護越南共產黨執政地位,其它18條均是一個民主國家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該具備的,包括5.賣淫活動、販賣人口,6.教唆、煽動他人犯罪,7.網絡空間的信息含有煽動引起暴亂、破壞治安、擾亂公共秩序8.網絡空間的信息含有侮辱和誹謗內容

尤其是第3條歪曲歷史,第4條發佈不實信息不就正是造成台灣社會動盪經濟停滯不前催化統獨議題主要原因嗎,台灣是否也要對社群媒體提出類似法國《智慧監管》越南《網路安全法》的法案呢?我們的政府,請停止用臉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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