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枉法裁判天價國賠 耗費民脂民膏於無形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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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鄭翊妡(退休人士)

民主法治社會制定法律無非在保護「公理正義」之實踐與安頓民心,成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自由,免於恐懼、痛苦、悲傷的偉大屏障!因此「勿枉勿縱」猶如「天律金牌」謹慎用之不得有誤!舉國上下所有肩負「伸張正義」之執法者檢警調及斷人生死的法官在偵辦、理案、審判皆應以「無罪推定」之原則,抽絲剝繭、步步為營,講求「實質證據與正當程序」,切勿濫用「自由心證」,讓罪證確鑿的案情得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免於枉法冤判致使無辜者含冤莫白被捲入司法可怕的「巨輪」,終其一生難以回復清譽之身,禁錮牢籠半生卻盼不到清白之日到來,更甚者寶貴生命毀於冤獄之中令人不勝唏噓!

台灣社會司法不正義所造成的「冤獄、冤死」案件可以說是屢見不鮮,近日新聞報導從死囚改判無罪的鄭性澤殺警案,在重審前被囚禁4322天,他向台中高分院聲請每天補償5千元,共計2160萬元的冤獄賠償,回頭觀之早年轟動全國的江國慶案同樣是枉法裁判之下的無辜冤獄。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最終槍決冤死,全案沉冤15年才得以平反,道盡「老天有眼 明察秋毫」之真理!江國慶家人也獲賠史上最高的1億318萬餘元冤賠,然涉嫌逼供、刑求的軍官居然全獲不起訴處分,對家屬而言恐怕仍不算真正平反?!全國百姓更不服氣上位官員自己「做錯犯罪」不但沒有受到法律制裁,所有國賠卻是全民買單,試問「正義」何在?刑法第 124 條枉法裁判罪看來只是擺著好看罷了!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高達84.6%,果真是其來有自?!

如何挽救司法及法官、檢察官之於人民的信任危機,重見司法「威信價值」是當務之急,否則「天價國賠」會永遠付不完,耗費民脂民膏於無形,實屬不當或成為國家危機!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曾在「司法改革新思構」研討會上指出,他認為應將司法院廢除,並實現真正的金字塔型制度,將大部分的司法官人力安置在一審,此外應建立司法園區,提供司法官有尊嚴的生活、居住環境,並破除法官「升遷」的迷思,城仲模也提到,司改是非常困難的工作,所以歷任主事者都不願意打開這「潘朵拉的盒子」,此外在僅有的改革過程中,又充滿著本位主義,將自己關在象牙塔裡,徹底與外界脫節。吾人期盼小英政府的司改國是會議,莫再成為令人「嘆為觀止」空盼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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