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葉耀元】別傻了 公投法會讓台灣更民主?

作者為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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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大幅降低公投法提案與通過的門檻。過去台灣公投法須滿足「雙二一」的門檻。也就是說,公投案投票人數必須達到全台灣總投票人總數的二分之一,且超過二分之一的同意票,該公投案方可通過。

新修正的公投案則只需要總同意票多於反對票,且有效同意票達總投票人數的四分之一,就可通過該公投案。另者,公投案的提案門檻則從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調降到萬分之一,而連署門檻則從百分之五降到百分之一點五。

由此觀之,未來公投案提案、連署、與通過的可能性,都將大幅提升,看似這種做法可以讓政策制定回歸民意。然而,這樣的公投法是否真的適合台灣,或是換種說法,這次的公投修正案,是否會讓台灣更「民主」呢?

公投法是否會讓台灣更「民主」呢?

將政策制定的權力還給民眾,其實是傳統「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的一個核心概念。以前在希臘的城邦政治,因為雅典的公民數量有限,所以全民皆可(也必需)參與政治。在有限公民的條件之下,政策討論與制定不需要擔心人多嘴雜,討論無效率。

但現今的國家人口數過多,無法讓全民直接參與政策制定與決策過程,所以才有所謂的「代議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讓專業的代議士(如立法委員)來制定政策與法律。

然則,現代國家因為工業化的緣故,每個人都在社會上扮演一個專業的角色,或換言之,一個讓社會可以順暢轉動的螺絲釘。是此,一般民眾大多對政治不抱有一個較為宏觀的觀點,也不具備理解每一法案背後的法源,與對社會各層面可能帶來的影響。

這也就是說,民眾所作出的公投提案,或許乍聽之下很合理、看似對普羅大眾與社會皆有正面的影響,但如果仔細分析,就可能看到其負面的效應。

未來公投提案 可能被大法官解釋違背憲法

打個比方說,這次勞基法的修正案,看似讓台灣勞工權益蒙上更深一層的陰影;民間也傳出了不少聲音,希望改善普遍勞工低薪資的問題。最直接的做法,似乎是提升基本工資,讓民眾不再26K度日。

但提升基本薪資之後,企業主就有合理的理由去調漲產品的價格,進而造成物價上漲。是此,調高基本薪資雖然會帳目上的提高民眾的收入,但實質上並不會改善民眾的生活。除非資本家願意「少賺一點」,用他自己的利潤來填補勞力成本增加所帶來的損失。但試問,哪位企業主願意這麼做呢?

另者,這次公投法修正案,把領土、國旗、國號變更認定為憲法的權責,所以不在公投法的權限。這是否是說,公投法本身不能與憲法相抵觸,或更進一步來說,公投法是否不能挑戰任何憲法相關內容?

可是有趣的是,憲法是所有法律的法源,憲法的解釋權,並不在民眾手中,而是在政治任命的大法官手中;未來任何一個公投的提案,最後都可以被大法官解釋其違背憲法,因而窒礙難行。這部分的討論,在國內媒體上是少見的。

簡言之,公投提案未來需要媒體與民眾更多的關注,在提案與表決的過程,都應該透過專業人士詳加研究與解釋,以避免草率的決策鑄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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