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蔡宜文】MeToo不僅是性醜聞 請視為一種文化變遷

性騷擾、職場戀情、辦公室戀情(圖片來源:iStockphoto)
性騷擾、職場戀情、辦公室戀情(圖片來源:iStockphoto)

作者為婦女新知董事、「如果你也聽說」發起人。

2017年年底,許多女性出面坦承了好萊塢明星製片哈維·溫斯坦性騷擾、性侵以及利用權勢迫使他們與其發生性上的接觸、性關係等的經驗,這其中不乏有大家耳熟能詳的明星。我們總認為這些女星位居於這個世界女人所能到達的財富與權勢頂峰,卻不料他們仍然面對權勢性剝削的威脅。在此事件後,Facebook、Twitter等社群媒體上,開始陸續有人分享自己遭受到性騷擾及性侵害的故事,並以「#MeToo」作為Hastag串連,有數以萬計的女性回復或使用的這個tag來講述關於他們的故事,也有不少男性開始站出來講他們遭受到性騷擾與性侵的經驗與故事。

此一活動也不僅止於演藝圈,像是美國前國家體操隊的醫生拉里·納薩爾,他被控性騷擾、虐待超過150位選手,有些人甚至從五六歲就開始受到性虐待與侵犯。在這三十年間,這群女性運動員嘗試求助或公開自己的遭遇,但都沒有獲得應有的協助與信任,直到「#MeToo」讓社會看到並重視性暴力,才逐漸受到媒體的重視。

同時,這個運動也逐漸擴散到世界各地,像是香港女子跨欄運動員呂麗瑤受到拉里·納薩爾一案之鼓舞,公開自己受性侵的經歷。韓國的「#MeToo」運動最近更是如火如荼,一名女性檢察官於新聞直播中述說受到其他檢察官性騷擾的故事,後演藝圈更有多位男藝人、導演被指控曾對學生、新進演員性騷擾或性侵等程度不一的行為;殿堂級詩人高銀,更被指為性騷擾慣犯。被認為是現任總統文在寅接班人的安熙正,更在大力支持、聲援「#MeToo」後被自己的秘書指控性侵。

這些都讓我們看到了「MeToo」如何讓跨國的性暴力受害者、倖存者藉由網路與媒體報導,感受到充權及勇氣,讓他們更願意說出自己的故事。也讓我們看到,濫用權力來性侵、性騷擾他人,從來都不是僅屬於哪一個政治立場或哪一個派系的問題,無論溫斯坦或安熙正都被認為是「自由派」或「進步派」,而高銀更是曾經抵抗過獨裁統治的象徵,但即使這樣的人,他們都有可能濫用自己的權勢,對於旁人進行性上的剝削與暴力。

當世界各國都開始展開這樣的反省與反思以後,也讓我們開始想問,那台灣呢?

台灣的「#MeToo

最近,台灣有體操選手同樣出面講述自己被教練長期性侵的故事,在文章中提到,這名選手看到自己的偶像指控拉里·納薩爾的勇氣,讓他鼓起勇氣報案並且公開此事。

「#MeToo」並不僅僅是在訴諸同理或是團結,同時也是藉由這些故事告訴所有人,性與性別的暴力一直離我們很近。不是遙遠國度所發生的事情。像是這兩天,網路上正傳著有位女性去面試,卻遭受到言語性騷擾[1],被詢問私密處顏色與是否口交等。這些暴力就是這樣存在於日常生活當中,很多人碰到了,而他們往往孤立無援,或是當他們想要說出來時被認為是他們自己的問題,被認為他們應該更保護自己,或是預期他們應該要抵抗,更積極一點的展現自己的「不同意」。

可是展現「不同意」、說出自己的故事是這麼容易的一件事嗎?

就在婦女節當天,台灣司法院職務法庭做出了一個判決,關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一案,在再審後,判決不僅限縮了性騷擾的事實,並且以「介紹被害人男朋友」的理由作為有反省之依據。面對質疑,受命法官後續更是難得親上火線認定強吻、擋住辦公室大門不讓助理出去、以及要求女助理不能與別人約會等不算性騷擾,僅能算是「想發展婚外情但未遂」[2]。這種法律見解在重視性與性別暴力的現今,可以說是超英趕美,獨步全球。

若是連法院、司法官這群我們認為應該要在台灣最知法、懂法,同時也期待他們最守法的人都無法去尊重、理解被害人的故事,都無法看到因為職務而造成的權勢,受害者要說出口,要勇敢的去申訴、起訴又談何容易?

時間到了!

在當今的社會裡,失去工作、失去經濟能力對於個人生活的維持、人格的獨立都有極大的影響。這也是為何職場內的性暴力特別難以抵抗。受苦於職場、組織內性暴力的受害者,無論是男是女,當面對對自己有權力的人伸出那隻手的時候,更是孤立無援,且同樣受限於權勢,身邊的人幾乎無法也沒有能力幫忙他。當我們期待性暴力的受害者大聲的說出「MeToo」大聲的說出他們的故事,大聲的說出「我也是」的同時,我們是否也已經準備好,要做出一個改變,改變這樣的性文化,改變這樣的狀態。歐普拉在金球獎的演說當中強調說出這些故事的重要,但也認為更重要的是在未來「再也沒有人會需要說出『我也是』」[3]

若我們今天只把「MeToo」的故事當成「醜聞」、當成談資,認為當我們趕走某個色狼好像這一切就會沒有問題,我們不需要反省那些性羞辱的文化,不需要思考我們如何教育自己的小孩,不需要反省我們認為有權勢者得以允取允求的想像。

那永遠,永遠都會有人要鼓起勇氣出來說「我也是」。

也因此在「MeToo」延燒一陣子以後,部分好萊塢女星也發起了「Time’s up」運動,亦即時間到了。我特別喜歡娜塔莉波曼在美國的女性遊行時的演講,在演講當中他清楚地定義了當前這場反抗性騷擾與性暴力的運動是一場「文化變遷」,要重新建立一個新文化,而在這個文化當中,所有人——不僅僅是男人及當權者——而是所有人的情慾與歡愉都可以獲得解放與尊重。

這樣的文化變遷,不只是透過媒體,透過文本,還要透過教育。

性教育與情感教育的重要

去年12月時在台灣有一名學生因追求不成而演變成跟蹤騷擾,最後刺傷對方。

這個案件受到社會廣泛的注目與討論。其實,根據聯合國的統計,跟蹤騷擾是全球女性最常遇到的性與性別暴力。他的動機通常不是因為愛,而是來自於控制,來自於認為這樣可以讓對方回心轉意,認為自己有能力可以改變對方,而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想法,是來自於這個社會對於「追求」的想像。

在這次法官性騷擾中授命法官認為那些行為僅是「追求」中又看到了同樣的想像。在學校教育缺乏情感教育與性教育的情況下,許多青少年對於戀愛與性的消息來源就是大眾文化像是偶像劇等,不是說這些東西錯了。而是這些文本往往將性別樣板、單一,突顯出女性應該是什麼樣子,男性應該是什麼樣子,例如男性就應該要積極追求,不要管對方拒絕要一直進攻,而女人則應該口嫌體正直、嘴巴上說不要實際上想要,也因此許多明明是性騷擾的舉止,即使在對方以明確表達意願之後,也被認為只是調情或試探,而不會被認真對待。

在這種想像之下,不僅女性的意願一直不受到尊重,當男性遭受到拒絕時他的情感也不被重視,他家只會覺得男性追求是應該的,而認為當男性不主動或因為被拒絕而受傷,就是缺乏男子氣概的行為而讓這些男性無法求助,最後只能以否定對方意願、甚至是暴力的行為尋求解方。

我們常常會認為性暴力是一兩個惡狼個人的問題,但其實不是。若我們在學校教育時沒有提供足夠的性與情感教育,但卻希望他們一開始面對愛與面對性能夠足夠成熟能夠好好面對他人的拒絕、聆聽意願並且能夠處理自己的情緒等,這是不可能的。最後只能期待這些人,再一次又一次的失敗與受傷中,慢慢學到那些東西。但卻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有資源,去承擔這些後果。「不教而殺謂之虐」——要改變性暴力的問題,只想借助於法律,或是期待國家可以重刑嚴懲,卻不教育他們擁有這個能力,這就是「虐」。

性侵害防治不能永遠只借助於受害者的勇敢,更重要的這個社會的文化是否能夠轉變成另一個模樣——所有人都能夠放心自在地討論自己的愛與性,也能夠表達自己的意願與慾望,而在這樣的未來裡,沒有任何人需要鼓起勇氣才能出來講「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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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s://www.plurk.com/p/mo4nv1

[2]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313/37956045

[3] https://sosreader.com/n/user/@haveyouheard/article/5a8ea1f9eceaedde8df7dc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