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褚瑞婷】罵不還口的NCC 真有那麼廢嗎?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交通組副研究員

圖片來源: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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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怎麼處理假新聞?為了這個議題,NCC終究成為眾矢之的。最近,與NCC相關的新聞佔據很多媒體版面,包括「封網31條網站」、「大陸騰訊OTT擬登台」,以及從去年大選的假新聞相關議題頻傳至今,NCC要如何面對假新聞可能對台灣帶來的全面性損害等問題。

對於假新聞,NCC本是抱持著「自律為主、他律為輔」的治理態度,但卻一直以來都被批評這樣的作法太不積極,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重砲轟擊,再加上朝野立委及民間輿論的接連罵聲,現在的NCC彷彿就像是個壓力鍋。

蘇貞昌院長痛批NCC:「誰都管他不到,但他也什麼都不管!」無論院長的重點是NCC不管事,還是行政院想將NCC列入管考,兩種說法都是明顯不尊重NCC作為一個獨立機關應有的職權行使能力,看似「震怒」的行政指導,再加上NCC不可置否的回應方式,獨立機關的職權顯然已經受到嚴重損害。

再者,NCC組織法的確有賦予行政院院長具有監督獨立機關的權限。也就是說,若蘇貞昌認為現任NCC委員不適任,可採組織法第六條「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的規定,使用行政院長的權限予以免職,何須逞口舌之快?「管不到」的這種說法,完全違背釋字613號解釋認可的獨立機關權限,行政院長發言的妥當性,試圖干涉獨立機關行使職權的能力,這些都應備受檢討。

不過,民進黨的立法委員見機不可失,倒是忙著見縫插針,急忙地給NCC補上一記。管壁玲委員說,自己不是交通委員會成員,質詢得看時間安排。但是,跨委員會質詢的委員比比皆是,如果有心,豈會受到隸屬委員會或時間的限制?同為民進黨籍的現任交通委員會鄭寶清委員也表示,會要求NCC做事,因為NCC都沒做事。話已至此,那麼來看看鄭委員在交通委員會的期間表現如何。

鄭委員自第九屆第1會期即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屆今6個會期中已任5屆,第3會期還曾任召集委員。近年來,NCC特別關注的法案包括黨政軍退出媒體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數位通訊傳播法或之前的匯流五法等等,經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後,再依照行政院及立法院要求後修改版本,多次完成相關草案的送審。長期在交通委員會耕耘的鄭委員明明都有參與法案審查,但如今卻說NCC都沒做事,試問,草案豈會憑空出現?

換個角度來看,根據立法院的網頁資料,近三年來,鄭委員提出與NCC有關的法案不到五件,監督內容多為質詢或草案連署人。若要依此來說鄭委員不認真,或許也太過苛責,畢竟通訊傳播法案的專業度高,而鄭委員也多次被公民監督聯盟選為優秀立委。

但是,「提出具前瞻性並能有效應對時下通訊傳播議題」的修立法草案並不容易,台灣通訊傳播產業發展的歷史脈絡較為複雜,在跨媒體與融媒體越發盛行的當下,主管機關的治理能力應該是展現在其制定法律的判準上,而非只是從眼下的時事來評斷一個主管機關的行政能力。輕易斷言「NCC沒做事」,或許有點言過其實。

總的來說,NCC委員的背景必須是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的專業人才,在合議制的前提下,四年一任且採取交叉任期的委員制度設計,的確在許多法案進度上略顯牛步。但,完成的法案由行政院送交立法院審議後,往往要面對許多政治因素的朝野協商,若有不慎,整部草案就胎死腹中。若只以最後的成敗論英雄,NCC似乎也有點冤。

只是,台灣通訊傳播環境的競爭力趨於惡化是事實,假新聞的威脅也是事實,NCC需要果斷的業務執行能力及大刀闊斧的法規革新,才是突破當前瓶頸的重要關鍵。虛心受教之餘,勇於面對、大步前進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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