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陳清河】從高通與博通看全球不平等的挑戰

作者為世新大學副校長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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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言

2017年11月,博通(Broadcom)晶片產業集團提出1,300億美元,擬併購全球高端手機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但是,美國考量在5G市場的未來地位,另因通訊產業的國安因素考量,決定不予同意。

然而,自2015年起持續7年,高通因涉及壟斷市場疑慮,經衡量其違法所得利益、業者規模、經營狀況、營業額和市場地位後,遭公平會裁定234億元罰鍰;但本案卻於今年八月,公平會基於此一判決恐影響5G研發,以及考量高通公司提出在半導體、資通訊產業的供應鏈繼續加深合作的配套,因此達成訴訟和解,降低對該公司的罰鍰為27.3億元。

這兩個截然不同的結果,讓人強烈感受到科技的姿態經常是可以凌駕政策的思維;更印證了蘋果執行長庫克所言「全球不平等的挑戰」正在進行中。

  • 都為5G佈局的政策賽局

2020年,是全球都將面對5G商轉的市場競爭。跟過往推動4G的步調截然不同的是,4G的運用係以智慧型手機或移動機具為主;而5G商轉則將聚焦在車聯網、雲商務、物聯網等機能上發展。由此一背景不難理解的是,目前各國皆積極加速整合其內部的製造與技術資源,且不斷測試各類可藉由5G技術的創新,包括高效率網路、擴增實境、網路互通與影音呈現等,尤其是期盼晶片技術是否能展現超高速傳輸能力的應用。最終的目的,不外乎是想在5G產業鏈交易時,能取得最優勢的商業籌碼與科技政策賽局。

2017年韓國平昌冬奧採用Intel 晶片技術時,大陸工信部已確認將5G發照期程提早一年的決定。果不其然,就在本月中旬宣布,該國將在今年10月1日發放5G執照,另於2019年上半年發放5G商用執照;其次,韓國也展現其與大陸5G競爭的企圖,結合設備廠商、零組件、終端產品與晶片製造商,已投入大量資源協助5G基地台與終端的建置,以支持IPTV、Wi-Fi等應用;就連美國也將其商轉目標設在2020年,由AT&T與Verizon 兩家電信業者,都在2018年啟動服務測試,年底將開始生產5G設備;至於日本,因為籌辦2020年奧運,其5G的運用更是勢在必行,該國已陸續搭建5G網路平台測試,期望能成為領先全球的5G商用網路。

  • 優先發球權還是靠科技的優勢

高通憑藉著其多年累積在通訊領域的研發實力,並在行動產業中創造高端手機晶片的品牌;然而,近幾年高通的技術優勢因為主客觀環境改變,其科技優先發球權逐漸不如從前,而掀起被博通試圖併購的疑義。過往幾年,高通常用的商業手段與模式,就是以多元的專利授權收入補貼研發成本。但此一高價侵門踏戶的作為,經常與各國反壟斷的政策極端對立,因此常可聽聞,高通被不公平交易的罪名制裁,並處以高額罰金的訊息。

近幾年,在各國群起制裁後,高通的專利授權收入當然受到頗大的影響。等同於1990年代,日本極力推動高畫質電視規格,雖有科技優勢但不斷遭到各國杯葛,讓其縱使掌握科技發球權,但仍處處受到箝制的命運。

  • 科技優勢的經濟理路

依據經濟學的優勢經濟理論,各國的優勢皆有不同,諸如文化英國、科技德國、研發日本或精密瑞士等;有些則是靠人口紅利的市場優勢或高消費高投資的經濟利基。但是,如從科技創新、科技交易、科技投資等角度分析,目前能擁有科技優勢經濟理路的國家,例如德國、美國與日本等仍寥寥無幾。

換言之,基於優勢經濟理論或Adam Smith國富論的絕對優勢理論即可理解,一個國家可以選擇他山之石帶動本國技術轉化;當然也可藉由比較優勢原理,選擇相對技術劣勢較小的產品,採取滿足商品需求和技術要求策略;以及,依據生產力與政策發展思維,撇開成本和經濟效益,創造競爭優勢的作為等三類科技政策選項。這次對博通降低罰鍰的個案,就是採取第一經濟理路。

  • 結語

順著科技優勢的思維,各國選擇OEM委託代工、ODM設計加工或OBM自有品牌,進而採取垂直或水平分工以及創造產業群聚的彈性作為,以求構築自我科技品牌優勢,去扭轉不平等的挑戰。目前,台灣的晶圓代工產值市場占有率能取得排名優勢,不外乎就是靈活運用效率管理、客製化、低成本與人才極大化等優勢,才可讓產能規模不斷擴大。

然而,未來對科技的人力素質、市場產能與科技談判,所扮演關鍵性的角色,經常不在科技因素,其實還需加入當下政治氣候的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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