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黃暐瀚】誰來發電?

台中電廠(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電廠(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梁少」,突發奇想,提出「健身房可以發電、也許等同一座電廠」的創意。

這構想提出之後,立刻擠上「X話排行榜」,趕在2017年結束之前,頗有後來居上之勢。笑的笑,罵的罵,網路一堆人訐譙:「梁文傑是在講甚麼X話」?

梁文傑(圖片來源:中央社)
梁文傑(圖片來源:中央社)

其實,梁文傑講的有道理,但卻是一個「不是道理的道理」。

先說有道理。

人力發電、運動發電,的確是可以辦得到的。早在人類存在於地球之初,使用器具打獵,利用人力耕田,基本上,就是一個轉換能量的概念,像是走路可以移動、踩腳踏車,可以更快速的移動一樣。

梁文傑看到台灣的健身房,天天擠滿了「拼命發洩多餘體力的民眾」,這些體力被發洩掉了,等於是「浪費」,於是,梁文傑想把這些「平白無故被發洩掉,被浪費掉的能量」拿來利用,完全可以理解。

事實上,這想法一點都不「前衛」,早在十年前,香港有一家健身房,就已經開始「人體發電」。

2007年,香港「加州健身中心」,找來了義大利發明家甘巴羅塔(Lucien Gambarota),改裝了跑步機,將會員在運動過程中所產生的電能,存在汽車電池裡面。之後,這些電力被拿來用於健身房的日光燈。

不只跑步,人體跳起之後,因為地心引力而落下的那一刻,也會產生能量。這個健身中心讓會員穿著改裝後的鞋子,邊跳韻律舞蹈,邊收集電能,一隻鞋子可以產生六瓦電,大概是一支手機所需要的電量。

這些改裝,引起了民眾與媒體的興趣,紛紛前來關心報導,然而實際操作之後,卻發現了一個重大的問題。當年改裝十三輛跑步機的成本,是15000美金(約50萬台幣),但讓這些機器每天連續運作10小時,連續運作365天之後,所能夠產生的電力,卻大概只值美金183元。

也就是說,這樣的改裝,不要說「發電賺錢」,光是要賺回本錢,就得連續跑上82年。這樣的設計,用來「減少浪費」可以,談「等同電廠」,那就有點癡人說夢了。

咦?不是說巴西也有甚麼叫受刑人踩腳踏車發電,可以折抵刑期的設計嗎?

的確,巴西監獄過去確實有「踩16小時電動單車,折抵一天刑期」的規定。不過一來,這是為了讓受刑人,能夠「發洩掉多餘的體力」,以降低監獄衝突事件的發生;二來,他們是「受刑人」,是處於被懲罰,被剝奪基本權利的一群。這跟花錢上健身房,自願發洩體力的「消費者」來說,完全不同。

當然,人體發電,永遠是一個最原始的「存活本能」。從早年的手搖電話、手搖手電筒;到現在日本東京地鐵的「發電腳踏墊」,收集魚貫進出車站,通勤客鞋跟所產生的電力。人體發電,確實是可行的,問題是,人體發電,只能勉強把「浪費的微弱電力」,多少撈一點回來「再利用」。

這些靠著人體發電,而被撈回來的微弱電力,點點燈,搞搞綠能可以,真要應付民生用電、甚至工業用電,那就無法辦到了。

所以,梁文傑講得有道理!因為健身房發電,是可能的!然而梁文傑的道理,卻也不是道理!因為健身房發電,只夠健身房自己使用,想拿來替代一座發電廠,那叫天方夜譚。

暐瀚 2017-12-15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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