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 謝麗秋】「選舉改官派」是要解決何種問題?

作者為國政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

藍委質疑水利會長改官派。圖/中央社
藍委質疑水利會長改官派。圖/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日前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廢除鄉鎮市長、鄉鎮市代表選舉,並通過一讀付委,認為多了鄉鎮市長、代表選舉,使政府做事受到層層節制,若改官派鄉鎮市長,可消除弊案,並可提高行政效率。

而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將農田水利會從公法人從公法人改制成公務機關,其中理由則認為可解決派系與黑箱問題,並可讓事權集中,統一調度水源運用,皆引發廣泛討論。

上述兩個改革提案各有正反論述理由。但仍有許多爭議點仍須進一步釐清。

民選與官派誰有效率尚難論定

官派是否是解決行政效率問題的萬靈丹?各方論者皆有不同看法,贊成者認為重新調整組織編制與人事,將使權責劃分更加清楚,有助業務整合,並減少決策與執行的落差。

反對者認為,地方行政首長官派或變成公務機關,如無選舉壓力,則首長不易以在地考量,對民眾需求較無法配合,在欠缺即時性與回應性下,可能造成地方行政事務之推動失當,影響服務品質,並有礙地方自治原則與民主精神。

為避免淪為各說各話境地,對於改官派提升行政效率此議題,在提出相關改革方案前,提案者是否有做過量化與質化研究來強化其立論基礎以說服民眾?我國1984年以前,直轄市長皆是以行政院派任(官派簡任)。如按現有邏輯,如以效率為考量因素之一,那所有民選官員全改為官派是否較符合最高行政效率的目標?乃值得深思。

改革可有其他途徑 非刨根基層民主

從政治面來思考改革動機,無論是鄉鎮市長官派,或是水利會改為公務機關,停止會長或會務選舉,許多論者皆認為,表面理由雖是在打破黑金、派系壟斷地方資源,但實際上卻是執政黨想要掌握行政資源與控制人事。

實際上,如要達成改革目的,也應透過其他法律配套或政府監督等方式來予以調整,而非以取消鄉鎮市地方自治或是水利會公務機關化等刨根方式,來掏空基層民主,抹煞地方自治精神與基層民主的需求。

政府不循其他措施來解決行政效率或是黑金問題,並以「改官派」此種方式來對外宣稱做為解決所有問題良方,但無論官派的理由多麼冠冕堂皇,如此犧牲民主對國家將可能得不償失。

政府喪失人民信任,改革動機遭質疑

在民主體制與最高效能之間,一定有個平衡點,來達成各方需球,與符合各方期待,此方為民主國家真諦。選舉相較於集權,可呈現最多元的聲音,而行政效率不是最終民主的目的,而是達成目的的手段,政府最終目的乃在達成人民實際需求與期望。

民進黨重新執政以來,大舉改革旗幟,政府動輒以行政效率或是轉型正義為名大肆侵犯人民權利,將民間財產收歸國有以及收回人民自治權,而此,卻隱含大政府集權概念逐漸擴展,而與民主精神走向愈加背道而馳。

依據全國公信力民調公司所做的民調顯示,對於鄉鎮市長選舉改官派,有高達80.7%的民眾不贊成改官派、僅9.5%贊成。而對於農田水利會長由選舉改為官派,有59.2%民眾不贊成改官派,有20%贊成改官派,多數民眾對兩案持反對立場居多。

Yahoo網路民調,也對於鄉鎮市長改官派,有77.6%的網民反對,甚至有高達79%的網民,認為無助行政效率。

倘若執政黨要進行大政府的重構,那政府是否可以讓民眾心悅誠服支持?如果執政黨仍無法給予民眾信心,在無法取得人民信任與共識下,相關改革的動機受到質疑,亦是可預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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