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將至 同志伴侶許願在未來有個家


撰文=李佳穎 (攝影/李佳穎)

七夕將至,又是各大網路商城、商店推出情人節專案的時刻,難道情人節只是異性戀的專利嗎?無關是男是女、年老年少,都有權利體驗愛情、體驗相愛的美好。距離司法院大法官宣布民法婚姻章規定違憲已經3個月了,不過躺在立法院的民法修正案,則從去年初委員會至大法官釋憲之後一直沒有機會二、三讀。

這段時間以來,行政院成立同性婚姻專案小組,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表示,在同性婚姻尚未法制化之前,府將先行放寬同性伴侶可以適用的條文,在不會涉及第三人權益,檢討後做放寬的適用。而過去曾經因釋憲而停止審理的同婚登記行政訴訟案,也再度開庭。

同志伴侶繼續法律戰搏鬥

婚姻平權在2016年下半年因為民法修正案正式進入立法院審議,正反雙方意見交鋒,使得議題更為白熱化,但對於想要結婚、成家的同志來說,婚姻平權卻一直是生活所追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曾經在2014年8月號召30對同性伴侶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被拒,因此伴侶盟律師團開始協助3對伴侶進行行政訴訟。

其中,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與配偶陳凌的婚姻登記案件,也是3件案子其中之一,已經在23日開庭。陳凌曾說,在實質意義上她與欣潔早就結婚了,無須他人認可、也無人可以阻擋,但之所以要站出來爭取,是為了要求國家將兩人視為合法的「家庭單位」,參與社會生活。

在開庭過程中,法官問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若立法沒有在兩年之內完成的話,請問戶政機關要如何進行結婚登記?如果法院判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機關會怎麼做?」中正區戶政事務所僅回答要等待內政部裁示。因此,伴侶盟律師許秀雯認為,同性婚姻是否可以登記並不只是登記系統或法律問題,而是卡在中央政府缺乏憲法意識,即便原告在官司中勝訴,恐怕還是無法改變現況。

法律之外更要消弭歧視

除了法律戰之外,婚姻平權大平台節目主持人夏立民表示,去年年底在媒體上公布結婚的消息,雖然親戚不再只是問他「什麼時候要結婚」,但也僅是說「新年快樂」而不敢多問,因此,他認為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如何面對同志伴侶,這其實取決於社會對於同志伴侶的認識,才能平等看待。

根據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台灣民眾對於同性婚姻的支持度已經超過半數,年輕世代的支持率更高達8成,這些數據顯示的是台灣社會對於同志的接納與支持。婚姻平權是同志在法律上重要的訴求,但去了解不同性傾向、性別特質也相對重要,有賴於社會持續深耕與教育。為了讓社會上更多人可以看見同志的生命故事,認知到同志家庭其實和異性戀家庭沒什麼不一樣。

大法官解釋文也提到,少數弱勢群體之基本人權在歷史上長期遭受漠視與剝奪,然而同志伴侶和異性戀伴侶一樣渴望建立承諾、組織家庭,讓這些過程成為愛情中重要的片刻,用愛成家,與相愛的人實踐幸福的可能,法律上,政府需要研議如何修正民法能對同志更加友善、早日落實婚姻平權,同時也不應該漠視社會歧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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