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錯毆民眾 警局長:負最大責任

黃男(右)在立委邱顯智(中)陪同下前往派出所領取通知書。(呂健豪攝)
黃男(右)在立委邱顯智(中)陪同下前往派出所領取通知書。(呂健豪攝)

新北市三重黃姓男子上月遭便衣警錯認為通緝犯,不僅被警痛毆,事後又被警員提告傷害、妨害公務。黃男6日在立委陪同下,前往三重厚德派出所領取通知書,立委要求警方遵守「利益迴避」原則;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也赴派出所再向黃男致意,並強調會負起最大責任。

立委邱顯智表示,黃男被警方施暴後,已是「驚弓之鳥」,現在又被當事警員控告傷害及妨害公務,未來還要由三重分局偵查隊製作筆錄並承辦該案,對他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認為警方忽略最基本的「利益迴避」原則,會向警政署及新北市警察局提出迴避的訴求。

邱顯智也對警方事後提告的動作表達不滿,他認為不管是警政署、新北市警局或新北市長侯友宜,都表示會盡最大誠意向當事人致歉,但現在看到的情況卻感受不到所謂的誠意。

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昨也親赴派出所,再一次向黃男致意。黃宗仁表示,案發當天市長侯友宜就明確指示,一定要徹查並對有疏失的警員懲處,同時也向當事人表達歉意,積極取得諒解。

黃宗仁強調,案發後這段期間,新北市警方也主動將2名警員移送法辦,並配合司法調查,同時也9次向當事人表達慰問與關心,持續釋出善意,希望能取得當事人諒解。

黃宗仁說,基層同仁十分辛苦,但做錯事情一定會負責,身為警察局長理所當然要扛起最大責任,至於警政署的4點聲明,也與自己想法一致,一定要把這個事情處理妥當;警察局強調,有關利益迴避,本局決議本案將移由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協助後續案件訊問與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