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鶯線工安意外 包商罰84萬

捷運三鶯線統包工程進行橋墩柱頭頂版混凝土澆置作業時模板爆裂,造成工安意外事故。(新北市政府提供)
捷運三鶯線統包工程進行橋墩柱頭頂版混凝土澆置作業時模板爆裂,造成工安意外事故。(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捷運三鶯線統包工程二十日於新北市三峽區佳興路、佳福路口工區進行橋墩柱頭頂版混凝土澆置作業收尾階段,模板爆裂造成工安意外事故。捷運局表示,施工場所已勒令停工配合調查,後續於確保施工安全無虞後方得復工。針對工區發生職業災害,因施工廠商施工疏失造成人員傷亡,將依契約處榮工工程安全衛生費用罰款八十四萬餘元;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待釐清後,再依契約規定檢討是否加重罰處。

捷運局表示,捷運局及施工廠商已針對傷亡者家屬初步慰問並致慰問金,另將提供後續相關幫助。三鶯線事發工區非屬工程要徑,並無任何趕工因素,且該灌漿作業區均依規範設置扶手護欄,工作人員均依規定穿戴反光背心及安全帽,不需背負安全帶;惟因施工廠商施工不慎部分致災,將追究其責任。

捷運局說明,針對三鶯線全線工區,將要求施工廠商及專任工程人員對所有施工項目執行安衛檢點,尤其針對有崩塌之虞的工項(如地下開挖支撐、模板支撐、鷹架、各項施工架等)加強檢視,並責請監造單位進行複查作業,同時亦將檢視支撐材料新舊良窳,待檢查安全無虞後始進場續行施作。

中央社∕新北21日電

新北地檢署偵辦捷運三鶯線工安意外釀三死二傷案,今天下午複訊後,諭知簡姓工地現場負責人三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兩名被告請回。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邱舒婕上午十一時許率同法醫等前往板橋殯儀館相驗後,下午陸續約詢勞檢所人員、證人,並訊問簡姓工地現場負責人、黃姓水泥灌漿車公司負責人及楊姓灌漿車司機等三名被告。

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晚間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簡姓男子涉犯過失致死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疑重大;但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即足以擔保後續的偵查、審理等刑事程序。

聶眾指出,簡男表示將與被害人家屬積極洽商和解事宜,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交保三十萬元;其餘兩名被告請回。後續將積極蒐集證據,以釐清事故確切原因及應負責任的相關人員。

針對被害人家屬部分,聶眾說,上午檢察官相驗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也派員到場安慰及協助被害人家屬,後續每一被害人都會有主責專任人員及主責志工持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