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出口貨物產地標示不實案 飆升4倍

基隆關今年一至六月查獲出口貨物產地標示不實案件共六十四件,較去年同期飆高四倍。鑑此,基隆關業務二組組長鄭雪芹分析是因中美貿易戰及歐盟抵制等因素,造成出口業者鋌而走險,藉以「洗產地」規避較重課稅。

基隆關統計,該關於今年一至六月查獲出口貨物產地標示不實案件共計六十四件,較去年同期的十六件,增幅高達四倍,飆高程度異常。

基隆關指出,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輸出我國產製的貨物,應於貨品本身或內外包裝上,以顯著牢固的方式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臺灣製造」、「臺灣製造」或同義外文的產地資訊;另外,依同法第22條規定,如輸出貨品是外貨復出口者,則其原產地標示得予保留;進口時未標示產地者,得依原樣出口。

基隆關表示,經海關查獲出口貨物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除將延誤貨物裝船出口,海關也會以特急件移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議處;且貿易法第28條已於去年十二月修正通過,違規裁罰金額提高到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業者不可不慎。

基隆關業務二組組長鄭雪芹表示,今年查獲出口貨物產地標示不實案件之所以飆高,經分析發現大多是中國大陸製產品進口到國內後,業者改產品內外標示,再出口到歐美國家,以規避因中美貿易戰及歐盟抵制所課徵的較重稅率。

基隆關指出,為維護MIT的信譽及臺灣產業貿易利益,該關將持續加強查核,並籲請出口廠商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