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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班就請婚假 業者資遣女員工遭罰30萬

高雄一名盧小姐到岡山一間生技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向業者表示月底要請婚假八天,結果當天就遭到資遣,她一狀到告勞工局,業者被開罰30萬元,但業者認為,對方應徵時說已婚,上班後又說要請婚假,影響公司運作,加上她違反誠信原則,所以提起行政救濟抗罰,但仍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