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空姐請生理假4600次 韓亞航前社長遭罰2百萬

韓亞航空前社長金秀天遭南韓大法院判處罰款200萬韓圜。(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韓亞航空前社長金秀天遭南韓大法院判處罰款200萬韓圜。(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南韓韓亞航空(Asiana Airlines)的前社長金秀天,日前遭旗下女性空服員指控,在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間,拒絕15名女空服員請生理假,次數高達138次,員工不滿事後舉發,南韓檢方在2017年起訴。全案纏訟了4年,今(25)日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做出最後判決,判處金秀天罰款200萬韓圜(約5萬222元新台幣)定讞。

金秀天遭判罰理由是拒絕旗下空姐請生理假。(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金秀天遭判罰理由是拒絕旗下空姐請生理假。(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根據南韓媒體《中央日報》報導,依照南韓《勤勞基準法》第73條規定,每位女性員工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若是違反規定,可處500韓圜(約13元新台幣)罰款。

金秀天遭指控,他自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間,拒絕15名女性空服員請生理假,總次數高達138次。檢方在2017年起訴後,法院調查發現,金秀天以「人力不足」為由,會導致韓亞航空經營上出現困難,光是2014年一整年就有高達4600次,拒絕讓女空服員請生理假.甚至還要求請假必須提出證明文件。

南韓《勤勞基準法》規定女性員工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南韓《勤勞基準法》規定女性員工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一、二審法官認為,金秀天要求女性員工提供月經生理證據,是對於個人隱私權的過度侵犯,考量到空服員的男女比例和工作特殊性,也不能剝奪女性請生理假的理由,認為公司應該准許才是,判處罰款200萬韓圜;金秀天不服提出上訴,大法院在今日宣判,認定下級法院的判決並無任何援引法條上的誤解和矛盾,因此維持原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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