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薄荷、花香而已 加味菸預告擬禁止27味

《菸害防制法》新法去年3月上路後,因在菸品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中只有4種口味,引發禁菸團體大肆批評。衛福部今(8)日表示,已完成預告草案公告,除原本預告禁用的薄荷、花香、果香及巧克力等4類加味菸外,包括香草、肉桂、奶油、堅果等口味的添加物也將禁止使用。草案預告期60天,待綜整意見後公告,將會再正式公告,一但生效後,製造或輸入業者若違法將可處最高500萬罰鍰。

菸害防制新法去年3月22日正式上路施行,包括全面嚴禁並取締「電子煙」、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即日起都不可以販售跟使用;另外,為保護公眾遠離尼古丁危害,《菸害防制法》第10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禁止菸品使用之添加物規定,去年3月第一次預告時,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4種口味的加味菸,不過引發禁煙團體大肆批評,認為政府含混其詞,有放水的嫌疑。

在經一段時間研議後,衛福部8日再度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公告,正面表列27種添加物,預告60天,草案預計自公告次日18個月生效。包括:花香、果香、薄荷、巧克力、香草、焦糖、堅果、奶油、肉桂等10多種口味相關的27種添加物,通通禁止在菸品上使用。

衛福部在公告中說明,若對於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可以從今天起60天內,也就是到10月7日前,可陳述意見及洽詢,待待綜整意見後將正式公告。未來若公告上路,依照《菸害防制法》,製造或輸入業者若違法添加這些添加物,將可裁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若民眾自海外代購回台販售,也可處1萬到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