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貓狗,那牛羊豬雞呢?

作者:蘇菲亞(獨立動保觀察者/志工)

【前言】近日有外媒指出,中國官方發出禁令,禁止六月在即的廣西玉林狗肉節販賣狗肉,違者將處最高十萬人民幣的罰鍰;而在台灣,今年三月也通過修法,禁止販售、食用貓狗。這樣的消息一出,許多人紛表讚揚,但也有人不禁要問:「那牛羊豬雞呢?為何貓狗的生命就比較高尚?」針對此事,您的看法是?……

2015年玉林狗肉節販賣的小狗(圖片來源:紐約每日新聞/Kim Kyung-Hoon)
2015年玉林狗肉節販賣的小狗(圖片來源:紐約每日新聞/Kim Kyung-Hoon)

近年來,由於出現不少外籍移工捕食流浪狗的案例,與台灣人普遍將寵物貓狗視為孩子般呵護的價值觀已嚴重衝突,台灣立法院在今年三月三讀通過修改《動物保護法》的部分條文,特別禁止販賣及食用貓、狗肉。此舉普遍受到國際媒體盛讚,認為是為亞洲動保運動立下里程碑,並有望促進東亞如中國、南韓和越南等國也制定相關法規,把貓狗從饕客的餐盤中拯救出來。

這無疑是令人振奮的一大消息,然而在關心動物權與經濟動物福利的人眼中,此次修法只是非常一小步的勝利。最理想的狀況是,平常提供人類肉食來源的動物也應免於為了滿足人類需求而遭受剝削──在環境惡劣的集約化養殖場被飼養長大,甚至進而被宰殺。

但是,這可能嗎?筆者曾在法國和德國的動保組織擔任義工,於街頭喚起民眾對經濟動物處境的重視。然而每當提到「何以飲食改變、多吃素,能拯救動物,並同時減緩現代畜牧業所造成的全球暖化」時,大部分的人都回應說,人類為求溫飽而宰殺食用動物,是理所當然的事。──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其實針對此次動保修法,臉書上有些許國內外民眾感到困惑,並問到:「不吃貓狗,那牛羊豬雞呢?為何貓狗比其他動物高尚,享有特別待遇?」

這個問題十分有意義。藉由把原本在台灣人或西方人眼裡常常已成為家庭一員的貓狗,放回「吃」的這個尺度上,我們正好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省思,是否我們平日吃牛羊豬雞魚,相對於吃貓狗,就是理所當然而不違法的。

這件事我們可從以下幾個層面來探討。

談人的情感作用──何以捕食同類?

首先,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在提問者的主觀認知裡,動物是沒有分別的。他們有可能是對貓狗沒有特殊情感的民眾,或者愛吃香肉的饕客,認為貓狗與其他經常在餐盤上出現的動物無異;但他們也有可能是動保志士或素食者,同樣相信動物沒有分別,並與人類一樣都是能感受到痛苦的生命,因而主張不該宰殺任何動物。

然而在主流的世界社會飲食文化中,貓狗絕不可能與牛羊豬雞魚等相提並論。主要原因如前所述:當今越來越多人飼養貓狗作伴,視毛小孩為如人一般的親密好友或孩子,絕不會將牠們宰殺來吃,或拱手賣給狗肉或貓肉商。這正如台灣早期務農,農人長年與耕牛建立深厚的感情,以至於農村裡鮮少有人吃牛肉是一樣的道理。

如此看來,情感聯繫似乎影響著我們判斷是否宰殺某些動物並食用的合理性。為了凸顯這點,我們可以繼續追問,「那吃人可以嗎?」在科學的定義上,人當然也是動物,然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卻沒有特別立法禁止吃人肉,是因為人們普遍接受吃同類是嚴重違反道德的,更難想像有人販賣並吃人肉。

因此,之所以吃牛羊豬雞魚看似理所當然,有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我們與牠們之間有一定的情感疏離。舉凡高度分工的現代社會、工業化養殖、都市生活方式,皆有礙於我們進一步認識這些每日提供我們肉食來源的動物、對牠們產生同理心,於是我們經常在休閒農場開心地擠牛奶、餵羊吃草之後,踏出牧場隨即大口嚥下牠們的屍體。

談動物的易馴化性──家禽和家畜的淵源

人類除了基於主觀的情感疏離原則,來選擇特定的家禽與家畜補充肉蛋白,其實早先更依據一個客觀條件:在歷史的進程中,人類發現牛羊豬雞等比起其他為數眾多的野生動物相對容易馴養圈養。

理由如下:一、這些草食動物對人類生命不構成威脅;二、基於食物鏈的能量轉換原則,由於草食動物不吃肉,飼養牠們比飼養肉食動物的成本低;三、牠們繁殖力高;四、這些畜禽具有家庭性的群居行為,使得從狩獵進展到圈養的馴化過程相對容易。

因此,幾千年下來,人類已對於祖先的馴化實驗結果照單全收,認為圈養這些善良的草食動物作為肉食來源是天經地義,也合乎弱肉強食的生存原則。在此我們不深入探討,有興趣的人可以翻閱Jared Diamond的《槍砲、病菌與鋼鐵》第九章,有針對人類馴養動物歷史的精彩描述。

肉食主義作為一種人為操作的意識形態

上述兩個主客觀原則似乎都再再證明,牛羊豬雞作為人類主食是天經地義的事,於是人們傾向認為吃牠們的肉不僅正常(normal),還是十分自然(natural)且必要(necessary)的。

相應的社會經濟制度,包括政府扶植畜牧科技永續發展、醫療報告指出肉蛋白的攝取不可或缺、美食饗宴是高生活水平的展現等等,也同樣告訴我們吃肉的好處和必要性。所有環繞著吃肉議題的論述,截至目前看起來都非常有道理。

然而就在這點上,美國社會心理學家Melanie Joy在TED的演講(Toward Rational, Authentic Food Choices)指出,這套她稱之為「肉食主義(carnism)」的食肉信仰的發展茁壯,仰賴的理由──正常(normal)、自然(natural)、必要(necessary)──其實只是把事情合理化的一種論證策略,而這樣的論證方式,我們卻早已耳熟能詳:奴隸制度、父權統治、異性戀霸權。

這些意識形態曾經或仍是當代的主流價值觀,但是已經或正逐步被我們揚棄。理由在於它們皆隱含了一種民主平等社會中唾棄的權力暴力形式:既得利益者仗著制度化的結構,合理合法地剝削弱勢,並藉此持續鞏固其社經優勢及發言權,從中獲取種種利益。

舉例來說,原本台灣早期務農少有吃牛肉的習慣。根據〈台灣人食用牛肉之歷史〉一文,台灣人是在日治時期西化的影響下,當時的總督府開始推廣食用牛肉的營養及經濟價值之後,加上隨後農耕技術不再仰賴耕牛的因素,才逐漸接受牛肉成為台灣飲食文化的要角之一,例如今天路邊充斥的牛肉麵、西式餐廳的澳洲牛小排等等。

早期的台灣對耕牛有很深的情感,一般人咸少有吃牛的習慣(圖片來源:李娉婷)
早期的台灣對耕牛有很深的情感,一般人咸少有吃牛的習慣(圖片來源:李娉婷)
隨著飲食文化的改變,現今各種肉食料理充斥台灣夜市(圖片來源:shanghaichihuo)
隨著飲食文化的改變,現今各種肉食料理充斥台灣夜市(圖片來源:shanghaichihuo)

21世紀肉食文化下動物權的困境與出路

顯而易見,牛羊豬雞等動物是肉食主義中的被壓迫者。牠們既無法用言語控訴,也無能行動反抗,與吃肉者之間形成一種極度不平等的權力關係。當我們把牛羊豬雞和人類一同放在天秤上,人們又普遍認為人的生命比動物的生命來得重要的時候,如何避免物化動物,並賜予牠們免於被肉食制度文化剝削的權利?

「吃」,或者說適度的營養,是任何生命得以生存下去的基本條件。人類畢竟也是動物,需要藉由攝取肉類蔬菜來存活,在這過程中不得不殺害其他動物和植物;不過人也擁有思考能力及道德感,我們會去論證究竟吃動物或吃植物何者對於對方造成的痛苦比較少──牛羊豬雞的哀嚎聲和血流成河的畫面,固然讓肉食者難逃作為動物的壓迫者的事實,但是近來有些科學報告指出植物也能感受到痛苦,於是肉食者常以此反駁茹素者。

在目前尚無法達到最終定論的情況下,兩權相害取其輕是普世的理性抉擇標準。對此我們可以提出三個篩選原則,分別牽涉到動植物、人類與環境的健康。

首先,雖然在數量上,人們為了吃而殺害的植物或許比動物多,然而就質而言,經驗觀察讓我們歸納出那些被我們吃的草食哺乳類動物,牠們能感覺到痛苦與情感的程度,有極大可能遠超過於植物能感受苦痛的能力。

第二,人類過量攝取肉類會引發肥胖、心血管疾病、癌症等多種健康問題已是不爭的事實;至於純素飲食雖時有營養不良之嫌,多數研究仍表明素食的生活方式有益身心健康。

最後,當今工業化畜牧養殖方式造成巨大的環境負擔,數以億計的牲畜所排放的甲烷和二氧化碳即氣候暖化的元兇之一;反之,栽種再多的植物對地球都是有利無害的,有助於協調氣候。

我們常說,人類與動物不同之處在於動物依本能而活,而人類卻能思考。那麼身為理性的動物,我們是否應該反思吃肉的必要性,分清楚自己是為生存果腹而吃、為了攝取足夠的肉蛋白而吃,或者為了符應社會主流的肉食文化而吃,並往往造成不必要的浪費,讓牛羊豬雞的死失去了價值?除了減少肉食消費,多吃素儼然是眼前更積極的選項。

「動物當代思潮」,跨域討論各項動物保護議題,並與國外經驗相互檢證反省,期使台灣「動物保護學」能持續成熟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