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嗆有「15分鐘寬限期」 台南市衛生局回應了

台南市 / 張原紘 綜合報導

全球疫情持續升溫,國內12月啟動秋冬防疫專案,要求進入8大類場所都必須配戴口罩,卻有民眾日前跑到電信門市繳費,不配合戴口罩,聲稱台南市政府規定有「15分鐘寬限期」,還上網PO文。對此,《華視新聞網》致電台南市衛生局,衛生局表示,並沒有15分鐘寬限期的說法,民眾所稱的15分鐘寬限期,其實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疫調時的危險判定標準。

自覺遭刁難 上網PO文:我相當生氣

有民眾在日前到電信門市繳費,沒有戴口罩,遭到店員要求配戴口罩。男子自覺遭到刁難,打開門市臉書粉絲專頁PO文抗議,表示他日前到門市繳費,因臉部受傷,而且繳費不須要2分鐘,但店員卻在刷完他的繳費單後,堅持要他戴口罩才能繳費。

該男說,「雖然台南市政府有規定8大行業進入需戴口罩,同時條文也有15分鐘寬限期,繳費不用2分鐘,何須刁難我」。後來店家報警請警察處理,男子大罵「我尚無違反市府法規,為何拿雞毛當令箭,藉故刁難老客戶,我相當生氣」。

(翻攝店家臉書)
(翻攝店家臉書)

▲ (翻攝店家臉書)

駁「寬限期」 衛生局:就是要戴口罩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年12月啟動的秋冬防疫專案,明文規定民眾進入8大類場域必須配戴口罩,但男子所說的「15分鐘寬限期」到底是怎麼回事?《華視新聞網》致電台南市衛生局詢問,台南市衛生局綜合企劃科長林美良受訪時直言,「沒有所謂15分鐘的問題,這些場域就是要戴口罩,所謂秋冬專案是12月開跑的政策,到8大場所就是要戴口罩,到這個場域就是要戴口罩」。

(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提供)

▲ (指揮中心提供)

15分鐘寬限期?衛生局:是指疫調的標準

有媒體點名,民眾之所以有「15分鐘寬限期」的說法,是因為台南市長黃偉哲在今年8月時,出席國小頒獎典禮,把口罩取下,強調「在室內短暫的15分鐘內拿下口罩沒關係」,後來遭台南市衛生局開罰,當時黃偉哲也說,「為了避免灰色地帶,避免取締困難,也為了避免有人趁機鑽漏洞,還是從嚴處理,從嚴處理的方式就是從身為市長的自己開始。」

對此,林美良說明,所謂的「15分鐘」是指疫調的標準,判定個案有沒有可能跟確診個案接觸、染疫的風險,判定15分鐘、長時間的接觸必須居家隔離,「這是在風險評估上的標準,當初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危險判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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