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學歷問題!胡亦嘉發表聲明後隔一日...證期局副局長3點回應街口投信董事遭拒案

街口為推行有「台版餘額寶」之稱的街口「託付寶」,而多次槓上金管會。而自7月20日託付寶首度上線以來,金管會與街口間的攻防戰,仍在激烈進行中!

就在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剛剛針對擔任街口投信董事長人事案遭拒,發布了一份聲明的隔一日,今日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也親上火線,針對胡亦嘉昨日提出的聲明給出回應。

胡亦嘉在昨日的聲明中,分別針證期局對街口不繳交學經歷證明、不提供函文資料的指控,作出解釋,並質疑金管會內部各單位訊息傳遞有誤。

胡亦嘉並在聲明中強調,證期局要求繳交的多項文件,街口皆已全數配合繳交,只有畢業證書還在申請中,期望證期局能通情達理,不需要刻意攻擊業者遵法認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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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卻對此有不同看法,她並以三點回應胡亦嘉昨日提出的聲明。

不是只有學歷問題

蔡麗玲援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指出,投信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曾擔任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成績優良。

三、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其具備證券金融專業知識、經營經驗及領導能力。

蔡麗玲指出,由於胡亦嘉並不符合第一款、第二款資格,因此證期局遂以第三款資格來做審核。然而自街口投信8月12日函報董事長資格認可案以來,胡亦嘉僅在學歷欄位填上了他的國外大學碩士學歷,經歷部分則填上了現行街口電支、金科董事長身份,卻始終無補齊可證明學經歷的文件。證期局曾在8月31日的會議上,當面告知街口必須補件,但街口直至9月16日都未補件。

不過證期局並非不通情達理,也接受公司提供量化數據、質化資料,作為相關佐證文件,像是過去便有機構董事長,拿出自己曾在任職某公司時,為該公司帶來多少業務量的成長,或曾主導哪些專案、有何金融創新等,證期局也接受以此為證明,但目前並未收到街口提出類似文件。

蔡麗玲並強調,一般來說,金融機構送件後,監管機關會依照規定程序來進行審查,之後會約投信董總會來面試,了解新任者過往經歷、未來經營公司的方向理念,以及是否具備有效領導之經營能力。

「不過建議街口,必須要先在內部評估提出的人選是否適合!」蔡麗玲加重了語氣說道。

前往現場查核是因有監理需要

針對胡亦嘉在聲明中指控,在街口已經完全配合繳交所有資料的情況下,證期局卻以街口都不提供資料之不實理由,實地查核街口投信,蔡麗玲回應道,監理機關前往金融機構做查核,是因為有監理需要,也一定是依照投信投顧法規定進行查核。

以街口為例,即便街口提出了眾多證明,說明已以函文回覆監管機關,但蔡麗玲直言,其中有些回覆的內容為街口稱公司無法提供資料,或者街口並未給予正面回覆、回覆得不夠清楚,金管會在認為有監理上需要的前提下,才前往進行實地查核。

金管會內部各單位訊息傳遞有誤?

另外針對胡亦嘉在聲明中,向證期局高層呼籲,務必要確認各單位間訊息、資料的傳送是否確實,向上之呈報內容是否屬實,不應隨意對業者進行不實指控這一點,蔡麗玲表示,對於業者所送的書件、提供資料,皆會依照行政流程做處理,不會有胡亦嘉所說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