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偷排廢氣 被起訴及追繳1.1億空污費

環保署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會同台中地檢署周佩瑩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台中調查站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等單位,運用智慧勾稽策略,鎖定具風險潛勢污染事業並輔以科技蒐證,查獲關連工業區內某事業違規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及蓄意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廿三條、第廿四條等規定,並涉犯行政刑罰規定,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以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申報不實及《刑法》詐欺得利等罪嫌,將二名業者提起公訴,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保署表示,查核時分析調閱相關資料後,同時查獲該事業刻意短報製程原物料使用量,明顯短繳空污費,除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四條不實申報行政刑罰規定由台中地檢署偵辦外,並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依據查扣之資料,追繳五年內漏繳空污費一億一一○六餘萬元,並依法裁處新台幣一○七○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