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為不領就沒事,記得領取通知寄存於郵局之行政文書

民眾會認為行政機關的一些處分通知行政文書,只要不去郵局領取就不算送達,其實行政文書經寄存送達是合法送達的一種;當您收到郵局的郵務送達通知書時,無論您實際上於何時前往郵局領取行政文書,是以寄存之日期視為收受送達之日期,而發生送達效力,寄存於郵局之行政文書即使不去領取,小心您的權利因此受損。

一般交通違規案件或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經舉發機關舉發後通知單會以行政文書方式郵寄車主登記地址,通知單若經寄存送達,產生送達效力,即使不去領取通知單則會因逾應到案日期,罰鍰會加重至高額罰鍰;同樣地行政文書若為裁決書,辦理寄存送達後,也會產生送達效力,即使逾期不去領取而導致罰鍰逾繳納期限,而遭移送強制執行,車主倘若對案件有異議者也會因行政救濟期限逾期,而導致權利受損。

您還在煩惱漏接交通違規案件或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通知單嗎?建議可以下載監理服務APP或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加入會員後,在會員專區申請主動通知服務,設定交通違規罰鍰即將到期提醒及舉發違反強制險未逾應到案日期案件手機簡訊通知服務,若是因未居住戶籍地址亦可網路申請增設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省時又快速,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高雄區監理所梁郭國所長提醒,若您收到郵局的郵務送達通知書時,請盡速前往郵局領取,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