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行人被檢舉 警:距離3枕木紋「不予舉發」

台北市 / 王韻筑 侯正倫 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中繼市場前有行人過馬路時,前方有機車被控未禮讓就穿越,民眾檢舉後,卻得到警方回應不予舉發,怒批根本亂搞!但其實並非所有檢舉都會成立,依據警政署公布的執法標準,汽機車通過時,應和行人保持3個枕木紋距離,即可通過,另外,包括鳴笛執勤的救護車、警車面對行人路權,同樣需要禮讓。

行人走上斑馬線汽車停下等待,後方另外2位女子也準備起步,這時一台雙載機車從右側竄出,直接穿過行人面前經過,就是這個畫面讓駕駛提出檢舉,但卻被警方回應不予舉發,讓他上網怒批警方亂搞, 民眾VS.記者說:「不太看到車子會...,遵守這樣的規則(3枕木紋),(妳說不大讓妳們嗎)對啊。」民眾說:「剛剛那個是從我的腳尖這樣掃過去,喔我嚇得冷汗都冒出來。」實際回到事發現場,就在台北市北投區中繼市場前,一旁就是北投分局,才幾分鐘就捕捉到大量行人汽機車彼此爭道通過,或是車流穿梭行人前方的畫面,但也不代表每件檢舉都會成立,依照畫面機車前緣進入行人穿越道時,當時和起步的路人距離超過3個枕木紋,符合警方執法標準因此才會不予舉發。

不只如此包括警車救護車,這類事故應變車種,由於執勤時僅不受號誌等限制,但並不包括行人路權所以仍然需要禮讓, 北投分局交通組長滕嶽說:「縱使行人因車輛迫近,先行顯露自我防禦意識而稍事停頓,或彼此距離仍有寬裕,建議駕駛人此時,考量車輛與行人彼此防禦能力之落差,仍應主動積極停讓。」行人地獄大執法,警方再次重申「執法標準」,要避免錯殺無辜,也期望還給行人安全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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