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發文加強統戰民企 改革開放以來首次

(中央社台北16日電)中共中央近日發表「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是改革開放以來首份關於統戰民企的文件,內文指要引導他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對象包括港澳人士,但未提及台商。

中國官媒新華社15日晚間公布「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全文,明確指出統戰工作要面向所有民企和民營經濟人士、包括民企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的主要經營者、大股東,和在中國大陸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個體工商戶等,但並未提到台商和外商。

官方發布的通知指,「民營經濟人士作為我們自己人,始終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必須團結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新華社報導指出,這是中國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共黨中央發布的首份關於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文件。

報導引述中共中央統戰部負責人指出,這份意見主要有三項背景和考慮:首先是總結改革開放40多年來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經驗;其次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第三則是積極應對國際與國內情勢深刻變化帶來的新任務、新要求。

通知指,要加強民營經濟人士的思想政治建設,「教育引導民營經濟人士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通知並指,要引導民營經濟人士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法治觀、事業觀和財富觀;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及國家重大戰略,自覺維護國家利益,樹立中國民營企業良好形象,「打造一支關鍵時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營經濟人士骨幹隊伍」。

通知也提到民營經濟人士的政治參與,「做好民營企業家擔任省級工商聯主席試點工作。穩妥做好推薦優秀民營企業家作為各級人大、政協常委會組成人員人選工作」。

另外,要求地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注意加強對民營經濟人士黨員的教育培訓,同時把「政治素質好、群眾認可度高、符合黨員條件」的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及時吸收到黨內。(編輯:沈朋達/吳柏緯)10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