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將以何罪名指控李孟居?

中共央視2020年10月11日《焦點訪談》播出了《魅影重重,別有用心的「商人」》節目。(CCTV資料畫面)
中共央視2020年10月11日《焦點訪談》播出了《魅影重重,別有用心的「商人」》節目。(CCTV資料畫面)


中共央視2020年10月11日《焦點訪談》播出了《魅影重重,別有用心的「商人」》節目,整個影片主要圍繞台商李孟居的兩個行為進行有罪指控:一是他到香港現場聲援香港反「送中條例」;二是李到深圳「偷拍」「偷錄」深圳武警訓練的照片和視頻。那麼,李孟居到底是否構成犯罪?如果他真的構成犯罪,中共會以什麼罪名來指控他?

一、李孟居必將被中共定罪處罰

在中國人的思維裡,能以專題的形式上央視的都不簡單,無論是好事還是壞事。所以,李孟居被拉到央視裡「遊街示眾」,最後的結局基本已定——他必將被中共以某個罪名定罪處罰。

李孟居是否可能因為其他因素而不被判處刑罰?在目前可見的諸形勢下,無論是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因素,幾乎都不可能。因為在中國公安或者國安的思維裡,既然已經把李孟居樹立為一個反面的榜樣,即已經做實了他的犯罪證據,甚至已經是「辦成了鐵案」,要想翻盤,那是不可能的。這個面子他們可拉不下來。

剩下來我們能夠考慮的,恐怕就只有分析一下,中共有可能會以什麼罪名來指控李孟居。

二、李孟居不太可能被援引《香港國安法》定罪處罰

李孟居到香港現場聲援香港市民遊行示威的行為,很難定性到底是支持「港獨」的行為還是支持香港市民正常行使集會遊行示威的行為。其攜帶的「宣傳單」上寫著「香港加油」四個大字,僅從這四個大字很難推定李孟居到底是支持「香港獨立」還是支持香港市民依法遊行示威。廣東省國安廳的幹警儘管做出了對李不利的解釋,但其解釋並不是該「宣傳單」字面含義的唯一解釋,即其解釋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懷疑。如果中共當局以此為依據強行對李孟居定罪處罰,顯然太過缺乏合法性。

最關鍵的是,《香港國安法》是2020年6月30日頒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中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2020年7月1日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時也曾表示,《香港國安法》關於追溯力問題的規定與國際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規定是一致的,就是不溯及既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均有「法不溯及既往」的相關規定。而李孟居現場聲援香港市民「反送中」運動發生在2019年,據此不能援引《香港國安法》對李定罪處罰。

三、李孟居也不太可能構成「間諜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在本案中,李孟居儘管有到大陸和香港進行拍攝的行為,還在深圳偷拍偷錄武警訓練的行為,但由於其所參加的組織並不是間諜組織,其聲援香港的行為以及偷拍偷錄的行為純粹是個人行為,並不是接受間諜組織的任務,更沒有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因此,儘管經過軍方有關部門認定其偷拍偷錄的照片和視頻涉密,但也不能據此認定他構成間諜罪。

四、李孟居有可能被以「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情報罪」定罪處罰嗎?

李孟居的偷拍偷錄的行為屬於刺探國家秘密的行為,但他刺探國家秘密的目的不是為了特定的境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而刺探,他刺探這些國家秘密只是為了「了解、核實、印證深圳灣體育館是否有武警集結,然後想刺探武警集結的動向。」這是他基於不相信網絡傳聞或者媒體報導有關深圳武警集結的消息,而親自去求證的「眼見為實」的舉動,並不是「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刺探國家秘密。想要認定他構成「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刺探國家秘密、情報罪」是非常勉強的,因為犯罪的客觀方面和主觀方面非常的欠缺、不明顯、難以確定。

五、李孟居有可能被以「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

綜合李孟居的行為性質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他有可能會構成分裂國家罪。主要理由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分裂國家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與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根據中共央視《焦點訪談》視頻所示,李孟居參加「台獨」組織,到香港聲援「港獨」活動,如果這些事實屬實,儘管其行為地在台灣、香港甚至在海外,但由於分裂國家的危害後果會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犯罪後果發生地也是行為地,而且中國刑事法律也堅持利益保護原則,所以,李孟居分裂國家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機關有權管轄。該罪的犯罪主體並不限於中國公民,也包括外國公民、無國籍人等,李孟居是該罪的適格主體。

綜上所述,最後李孟居很有可能會被以「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當然,由於本人資料來源唯一來自央視《焦點訪談》,深圳國安極有可能沒有全部披露相關證據事實,因此,也不排除深圳當局會以其他罪名懲處李孟居。

作者:蕭遠 中國人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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