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為期五年,浙江或納入改革

【財訊快報/陳孟朔】在中國房價出現拐點,房地產開發商財政陷入周轉困難時有所聞之際,萬眾矚目的中國房地產稅終於揭開面紗,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上週六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國務院將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確定試點地區。此次試點是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房地產稅改革將遵循試點先行、再推進立法的漸進思路,此次改革還明確試點城市改革的核心,而在具體改革中還是會參考已實施房產稅的上海和重慶的做法。

新華社報導,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徵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試點實施啟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本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報導並引述財政部、稅務總局指出,兩部門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稅試點辦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先前表示,要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範資本性所得管理;要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做好試點工作。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此次政策意義非常重大,是房地產制度改革大潮中最值得關注的一個政策,此次明確房地產稅改革的三大目標: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他認為,此次改革明確試點城市改革的核心。而改革的思路是很清晰的,即國務院制定試點方法,地方政府制定細則。考慮到近期市場上討論比較多的城市,預計浙江納入改革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杭州市。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稅和房產稅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當然具體改革中還是會參考上海和重慶的做法。

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認為,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以不必等待房地產稅立法這一漫長過程,可先加入試點範圍進行“動真格”改革。

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稅的納稅人。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執行。

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稅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構建科學可行的徵收管理模式和程序。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國務院應當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