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顛覆罪」逮捕李明哲 民進黨抗議並提三要求

中國以「顛覆罪」逮捕李明哲 民進黨抗議並提三要求

新頭殼newtalk

中國國台辦證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李明哲一事,經過一個晚上,民進黨今(27)日發佈新聞稿,表達抗議。民進黨新聞稿指出,中國大陸的有關部門以充滿爭議的處置方式,未公開任何事證,拒絕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我政府相關訊息,即逕自逮捕李明哲,令人憤怒與不滿。

民進黨提出三項要求:一、公開所有證據資料及公開審理該案,而非以黑箱作業處置該案;二、應讓李明哲聘請律師進行辯護,保障其司法權益;三、應盡速依循正當合法管道,協助家屬赴中探視。

民進黨以《李明哲先生遭中共政權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 民進黨:表達嚴正抗議》為題發佈新聞稿全文如下:

針對台灣NGO人士、本黨前同志李明哲先生被中共政權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一事,民主進步黨發言人張志豪今(27)日表示,李明哲先生長期致力關心中國民主化運動,令人感佩。惟中國大陸的有關部門以充滿爭議的處置方式,未公開任何事證,拒絕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我政府相關訊息,即逕自逮捕李明哲,令人憤怒與不滿。對此,民進黨表達嚴正抗議。

張志豪表示,中國大陸忽視人權的不當作為,勢必讓台灣人民產生寒蟬效應,嚴重破壞兩岸社會的正常往來,不利兩岸人民交流,亦傷害了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

對此民進黨亦做出三項嚴正要求:

一、中國當局應以文明法治國家的態度,公開所有證據資料及公開審理該案,而非以黑箱作業處置該案;

二、中國司法部門必須確實維護李明哲的人權和健康,他有權利聘請律師進行辯護,保障其司法權益;

三、北京當局應盡速依循正當合法管道,與我政府密切聯繫與合作,協助家屬赴中探視,避免讓兩岸關係更形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