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規定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上市融資,寒暑假等不得進行校外培訓

【財訊快報/陳孟朔】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上週六(24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提出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各地不再審批新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新華社刊登的意見顯示,要求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

意見指出,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