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警濫權盤查案開庭 詹慧玲呼籲大眾持續關注、改革警方執法手段

藝術家詹慧玲(左)、律師陳孟秀(右)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藝術家詹慧玲4月底時在桃園中壢車站附近街上遇到一名葉姓員警濫權盤查,詹慧玲因拒絕回應該員警私人問題及去向遭限制行動自由,甚至被該員警搶奪手機、遭「大外割」暴力壓制,隨後被以「妨害公務」罪名上銬帶至派出所並移送地檢署,最後被地檢署以「要查證」後釋放,限制自由長達9小時。

詹慧玲事後向該葉姓員警提告「妨害自由」。7月28日下午兩點桃園地檢署針對本案「妨害自由」跟「妨害公務」併案召開第一次偵查庭。開庭後詹慧玲與律師向外界說明,期望司法可以對於「警方不法盤查」給予正義判決,也呼籲大家勇敢要求警方說出盤查依據,改革警方執法手段。(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