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鳳凰展翅裁罰案 北院更一審改判中天勝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中天新聞台報導「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NCC開罰新台幣40萬元,中天提行政訴訟。台北地院一審判中天敗訴。北高行發回更審。北院更一審改判中天勝訴。可上訴。

中天新聞台於民國108年2月18日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與「民俗專家:大吉現天 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2則新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公序良俗與事實查證原則,開罰40萬元。

中天不服,提告抗罰,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天敗訴後,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撤銷原判決,發回台北地院更審。

北院更一審認為,NCC外部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中,16名委員中,9人建議「發函改進」,3人建議「不予處理」,4人認為違法,最後決議「發函改進」。不過,NCC未說明為何不採取諮詢會議建議處理方式,改判中天勝訴。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