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加穿保暖衣物 教部發函要求不得限制溫度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半個月連續3波寒流來襲,教育部去年修改規定,開放高中以下學生在校服內、外皆可家穿保暖衣物,近日再發函全國中小學,具體要求各校依規定辦理,不得限制「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學生可依自身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不受學校「統一換季時間」影響。

教育部要求各縣市教育局督導所主管學校,即刻檢視校內規範,如果不符現行法令,就應修正,教育部同時要求各縣市暢通學生申訴管道,維護學生權益。

過去學校要穿保暖衣物,許多學校卻規定學生只能在制服內加保暖衣服,不能在校服外加,不切實際。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林良慶表示,教育部109年8月新修訂「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4條第3款規定,學校必須顧及學生個人對天氣冷熱的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且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教育部國教署正式發函給各縣市教育局,除重申去年8月新修訂的服儀原則外,更具體指出,考量學生對天氣冷熱感受及身體狀況,存有明顯個別差異,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另外,學生可依自身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不受學校「統一換季時間」影響。

教育部解釋,學校校服在天氣寒冷時,常不足以保暖,且校服內有時穿不下保暖衣物,因此才修正規定,校服內外都可穿。不只是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相關服儀規定,也都有同樣的修正。教育部強調,法規很明確,希望學校照這個規定來做,不要在天冷時對學生的穿著有太多限制,以避免他們受寒。

教育部發函全國中小學要求,依規定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外加穿保暖衣物,且不得限制溫度標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