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撒幣追加3.5億預算 綠營痛批「藐視議會」

民進黨團批評中市府根本是藐視議會   民進黨團/提供
民進黨團批評中市府根本是藐視議會 民進黨團/提供

[Newtalk新聞] 上屆台中市議會曾決議購物節不可再用追加預算,但中市府「明知故犯」,以配合中央發現金6000元政策為由,追加振興經濟「消費金喜送」3.5億元,在今(13)日開議的定期大會遭在野黨議員痛批「藐視議會、羞辱議會」。議長張清照裁定先抽出這項預算,下次會議再提案討論。

民進黨市議員周永鴻表示,購物節的追加預算根本不應該審,市議會上屆已決議不得追加了,主計處還送來是失責,是違反決議,市政府把購物節預算送來市府羞辱市議會,以後讓政治系的學生要如何念?同黨市議員江肇國說,如果此案通過,置台中市議會的尊嚴何在?以後朝野互動沒有信任基礎。市議員議員黃守達說,市府去年承諾不會再辦追加購物節預算,現在換名字「消費金喜送」重送闖關,市府有尊重市民嗎?

台中購物節本預算編列4600萬,又追加3.5億元,是本預算的8倍。去年最後一次定期會時,財經委員會通過購物節預算,但附帶決議,要求不得再把「抽現金」的3.5億元以追加的方式。但中市府依舊加追了3.5億元。

時代力量市議員吳佩芸表示,去年議會曾做出附帶決議,要求市府自112年起,購物節相關預算不能再追加預算。但是這段文字,究竟指的是「112年」的時間點不能編,還是「112年度預算」?差一個字差很多。當時不知怎麼決議出這段文字,過於模糊粗糙,才留給市府解釋闖關空間。

吳佩芸指出,這次經發局以「增加業務」為由編了3.5億「消費金喜送」預算,其實很明顯就是在規避去年有關購物節預算附帶決議的約束,但是《預算法》及《11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有明列追加預算的條件,應該要依法律或自治條例導致業務增加才可以,何況據財政局統計到今年2月底,台中市府負債多達994億,因此市府若拿不出購物節業務增加「消費金喜送」業務的法源依據和經費來源,她無法同意讓這筆預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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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市議員吳佩芸反對市府追加3.5億元預算。   吳佩芸/提供
時代力量市議員吳佩芸反對市府追加3.5億元預算。 吳佩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