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中市府一審敗訴 文創團隊:恢復原狀非破壞

台中市 / 吳烈安 蕭鈺燁 SNG 報導

彩虹眷村風格驟變,起因要回到2年前,當時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和委外的文創團隊解約,文創團隊離開前,將牆面上的彩繪塗去,引起社會撻伐,文化局提出刑事和民事告訴,不過今年一審結果出爐,不論刑事民事,文化局都敗訴,文創團隊的經理解釋,當時是按照合約將眷村恢復原狀,不是惡意毀損,強調團隊一直都在照顧彩虹爺爺,即便爺爺住院,和中國籍廖姓女子相識結婚,仍然定期關心,甚至爺爺晚年和妻子處不好,鬧離婚四次,都出面幫忙調解。

將牆面上的畫作全面抹去,原本古樸生動的畫作全部消失,這是2年前負責委外經營彩虹眷村的文創團隊在解約離開前做的,引起社會大眾撻伐,文化局提出刑事和民事告訴,但2年後今年8月一審判決出爐,文化局都敗訴,文創團隊魏經理說:「總算歷時2年還我們公道。」

文創團隊強調,當時依照合約內容將彩虹眷村恢復原狀,並非惡意破壞,但外界不但對團隊大肆撻伐,還傳出團隊沒有依照合約,支付彩虹爺爺費用,文創團隊魏經理說:「我們有支付爺爺所有生活費的依據,爺爺親筆簽名,還有銀行的匯款紀錄。」團隊經理說彩虹爺爺日常生活起居,住院都由成員負責接送照顧,即便爺爺入院和中國籍廖姓女子相識結婚仍然持續關心,爺爺晚年和妻子相處不好,雙方不斷鬧離婚,驚動警察到現場還去幫忙調解,彩虹爺爺說:「妳走(他要她走)。」

文創團隊魏經理說:「就有好幾次向我們表達,感受比較不好跟他太太已經,想要離婚好多次了。」團隊反批文化局沒照顧好爺爺,爺爺曾親筆寫信給團隊,寫著「中午12點半不見人有男友玩樂」,控訴妻子不見人影,還寫「有上班廁所工作,不明白現在下午2點不見」,而且文化局接手眷村後,風格大變團隊覺得很可惜,文化局回應團隊破壞圖畫是事實要上訴。

台中市文化局長陳佳君說:「已經提出上訴,把這個市民的權益爭取回來。」文化局強調,團隊在建物上作畫, 所有權 就是屬於台中市政府,認為當時團隊沒有商量,就擅自塗銷明顯違法,後續會持續維護眷村。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