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三度闖議會終過關

台中市政府訂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議會今天(9號)進行二三讀會審議,藍營議員指出,保育條例是鼓勵性質,但議會法規小組修正後,不只公共工程在石虎熱區,要友善工法,民間土地也一樣,影響民眾權利,應退回修改。綠營批評,如果窒礙難行,相關官員為何不列席法規會討論,藍綠激辯,最後通過,成為全國第二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城市。(寇世菁報導)

瀕臨絕種的石虎是台灣現存唯一原生貓科動物,全台不到500隻,台中市府訂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前市長任內,兩度送議會闖關失敗,這次再送議會,進入二、三讀會審查,農業局表示,已完成106到108年度台中石虎族群普查計畫,在后里、新社、東勢、北屯、和平、太平、霧峰等區,及大安溪、大甲溪、大肚溪等河川沿岸發現石虎蹤跡。未來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實施後,將設置石虎保育委員會,積極推動石虎保育工作,並訂定生態服務獎勵辦法,提高民眾參與改善石虎棲地的意願;另公共工程開發面積為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且位在台中石虎熱區者,應在規畫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保育委員會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

張靜分,劉士州等多名藍營議員指出,保育條例是鼓勵性質,但議會法規小組修正後,不只公共工程涉及石虎熱區,要友善工法,民間土地也一樣,如同限制民眾土地開發權利,應退回修改,讓條例更貼近民意。綠營批評,如果窒礙難行,相關官員為何不列席法規委員會討論,進入二讀會,官員才透露會影響公共建設進度,批評市府螺絲掉滿地。藍綠激辯,議長張清照表示,尊重法規委員會決議,二三讀會通過,繼苗栗後,台中成為全國第二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城市。

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將報行政院備查,未來實施後,公共工程應採環境友善工法,並推動石虎友善環境獎勵,保育石虎棲地。條例並未限制土地不能開發,只是如果在石虎熱區,要諮詢保護委員會,提出友善工法。建設和保育並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