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黨部認定不當黨產 藍批強占民產

行政院黨產會6日開會,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土地及建物是不當黨產,應收歸市有。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會依法處理。(張亦惠攝)
行政院黨產會6日開會,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土地及建物是不當黨產,應收歸市有。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會依法處理。(張亦惠攝)

行政院黨產會6日開會,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土地及建物是不當黨產,應收歸市有。台中市黨部主委顏文正對此表示錯愕,痛批根本是「強占合法民產」,他表示,市黨部一定會聘請律師,要求政府對此給予公平的對待。台中市長盧秀燕則說,會依法處理。

顏文正表示,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土地與建物,是民國73年時,市政府要求市黨部搬遷而提供的搬遷補償,當時五期剛好重劃,且是經議會通過將土地連同建物賣給黨部,花了3500萬元,卻在40年後說不合法,非常不合理,黨部一定會聘律師做後續處置。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黃馨慧表示,現有黨部若是確定不當財產取得,該還就要還,若有爭議,黨中央可提起行政訴訟。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則認為,收回沒有道理。

民進黨團幹事長蔡耀頡說,黨產會對黨產跟黨部來源會有一定程序了解,也會討論國民黨擁有這些財產的合法性跟來源,既然已決議回歸市有,給市民使用總比給特定政黨使用的公益性更高。民進黨的黨部都是用租賃的,沒有購買,是黨公職人員跟善心人士捐款租用的。

台中市地政局說明,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坐落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行政區調整前為西區大益段2地號),原為1985年間完成的台中市第五期大墩市地重劃區內的抵費地,經台中市市地重劃協調委員會決議,當時讓售給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台中市支社,並經省地政處同意備查。

地政局指出,針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土地、建物應移轉市府所有,將待正式公文送達後,依法處理。

國民黨中央發聲明表示,國民黨已多次說明台中市黨部相關取得過程,一切合法合規,黨產會未經過適當調查程序即做成不當處分,國民黨一定會上訴到底,以維護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