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案 黨產會:出售股價無法反映土地價值

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中影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6日也將就「中影案」召開聽證;黨產會今天(9日)下午公布中影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中影當時以每股65元出售,但鑑價價額低估了中影實際資產價值,疑似賤賣。 中投公司2006年以每股65元、總價新台幣31多億元出售中影,當時中投委託鑑價的報告書是以每股淨值72.49元乘以1.09倍「類比公司淨值調整數」,再乘以81%的「股價調整數」,得出每股出售價格65元。 調查報告指出,黨產會詢問中影交易案相關人士,中影會計師林寬照表示,2005年每股淨值72.49元的財務報表是以「土地公告現值」認列中影土地重估值,影響中影土地價值,且當時只有重估新世界大樓、中影文化城、屏東光華戲院、梅花戲院,並沒有重估中影其他不動產。 至於為何是81%「股價調整數」,當年出具系爭股價評估報告的證券分析師張錦耀向黨產會表示,81%的評估是很主觀的,因為中影是未上市櫃股票,所以就大概打8折。而1.09倍「類比公司淨值調整數」則是以台鹽和台肥做為類比公司,取兩家公司在2004年1月到2006年3月每股價值除以淨值的比例算出;張錦耀也表示,他是憑印象選取類比對象,並沒有做過台鹽、台肥的固定資產比重確認。 黨產會表示,當年每股淨值72.49元無法反映中影名下所有土地的實際價值,且也無法確定台鹽和台肥的固定資產總額占全部資產總額的比重,是否與中影的固定資產比重相當。 黨產會調查報告表示,中影是否曾被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當年以每股65元出售時,是否以相當對價傳讓而脫離國民黨控制,將在16日聽證程序中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