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貪污案外案 前執行長陳耀泉離職後違法轉任被起訴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橋頭地檢署擴大偵辦,另查出徐漢的前任執行長陳耀泉離職後,卻在相關廠商擔任給職顧問,5年共領取60萬元顧問費,橋檢今天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

陳耀泉(資料照)
陳耀泉(資料照)

橋檢偵辦徐漢涉向業者收回扣案,檢調人員更在辦公室搜出新台幣2710萬元,檢方5月偵結起訴徐漢在內等21人、3間公司。不料橋檢檢察官嚴維德,在偵辦中油某間採購廠商涉行賄徐漢案,又查出徐漢前任執行長陳耀泉竟也在離職後,擔任此公司有給職顧問,今年9月間經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搜索,並通知陳耀泉到案說明。

檢廉調查,由於中油相關廠商石姓負責人打算找尋人脈管道拉攏徐漢,藉此讓廠商投標更為順利,所以找上民國108年8月1日退休離職的陳耀泉,並在108年8月22日邀請飲宴。陳耀泉自同年9月起擔任廠商顧問,每月收取顧問費新台幣5萬元。在陳耀泉擔任廠商顧問後,公司的確陸續得標煉製事業部的3項採購案(徐漢和石姓廠商負責人涉貪污部分已另案起訴偵辦),總計共領取60萬元顧問費。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按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規定「公務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股東或顧問」,但陳耀泉卻在退休後隔月擔任中油相關廠商有給職顧問,已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今天依法提起公訴。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