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監向陳水扁提出兩項要求,綠委翻臉

中監15日發文給前總統陳水扁,寫道如要離開住所就應事先申請,另外也寫道6月底前要增加原醫療團隊外的就診、診斷證明。民進黨跨派系多位立委今(16)日召開記者會,批離開住所要申請就如同軟禁,要不同團隊的診斷證明是羞辱醫療團隊的專業。

台中監獄15日發文給前總統陳水扁,當中寫道如要離開住所,均應事前申請;另外也寫到,外界對陳順勝醫師有不少質疑,因此要求於6月底前增加至其他醫學中心就診、檢查診斷證明。

對此,民進黨跨派系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出席者包含高志鵬、邱議瑩、管碧玲、陳亭妃、許智傑、吳琪銘與陳其邁。

離開家就要申請,管碧玲:難道要植入晶片

在場綠委均批中監逾越職權,如果要離開15樓的住所就要申請,那下樓散步、吃飯、探親都要申請嗎,綠委痛批這與軟禁有何差異?另外公文中也要求陳水扁增加其他醫學中心就診的診斷證明,綠委也質疑,中監這樣已經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干涉選擇醫師的自由。「外界有不少質疑」的說法,是看報治國還是看政論節目來決定施政?邱議瑩說,如果中監懷疑陳順勝是因為名嘴的批評的話,中監典獄長黃維賢就可以下台了。

管碧玲說,截至5月底,有363人保外就醫,不過經查,監所沒有發過類似公文;而離開居所就要申請的管理方式,她不相信監所能做到這麼嚴苛,「看起來就只有植入晶片才能這樣管理」,這樣的公文匪夷所思,不知為何要這樣嚴苛方式要求。

20170519-前總統陳水扁19日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顏麟宇攝)
20170519-前總統陳水扁19日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顏麟宇攝)

前總統陳水扁19日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中監則於日前發文給陳水扁,提出兩項規定。(顏麟宇攝)

中監要求聘請其他專業醫師,陳其邁:法律保障受刑人選擇醫師的權利

陳其邁說,法律有保障受刑人自由選擇醫師的權利,中監若有意見,應在收到申請時再聘請其他專業醫師給意見,現在的要求已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法律只明定,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需外,未經中監同意不同從事治療外的活動,因此保外就醫的人甚至能去工作,更別說拜訪親朋好友,並非限制只能在家。

蔡易餘說,陳水扁有違規嗎?他每次活動都有申請,由法務部作最後決定可不可以出席,這陳水扁都有配合,現在說只要離開住居所就要申請,這完全不符合人性,對陳的人權是莫大傷害,我們只是要求公平性。

高志鵬說,希望法務部要明確回答,如果離開了住居所15樓就要申請,是這意思嗎?如果台中監獄的意思是沒有另外指定醫師,就會影響保外醫治的延展審查作業、就要抓回去關,是這個意思嗎?高請法務部說明清楚,如果沒說明清楚,「立委會作立委該做的事。」


相關報導
是否支持特赦陳水扁?柯文哲的答案惹惱國民黨市議員
張冬凝觀點:恭喜你,陳水扁先生,你的病全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