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1人撤自由球員申請 限制回母球團影響意願

(中央社記者楊啟芳台北25日電)中職撤回自由球員期限已經截止,確定僅統一獅隊王鏡銘撤回,變更為共有6人宣告。不過日、韓的自由球員規章都無簽回母球團人數限制,中職現行規章使得自由球員制度失去原意。

近來發生中職規章爭議,「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結契約」。其中「任何球團」是否包括原球團,聯盟說詞反覆,先是說不包括原球團,昨天又說包括原球團,讓王鏡銘撤回自由球員申請,聯盟也發聲明致歉。

為避免球員因解讀錯誤或混淆而中斷職棒生涯,聯盟同意已申請FA的球員,可以在今天下午5時前撤回申請,為史上第一遭。但撤回申請之球員將直接自原球團自動保護名單移出,本月27日擴編選秀時改列不受保護名單供味全龍球團挑選。

聯盟解釋,「任何球團」包含原球團,是為了避免同一球團與過多行使FA權利之選手締結合約,造成戰力失衡。

不過中職設立FA制度是參考日、韓聯盟,日、韓的FA也都有限制「其他球團」簽約人數,但簽回原球團並無限制。簽下別隊球員才會造成戰力失衡問題,因此需要限制,並付補償金給原球團。中職現行規定讓選手有可能無法回母球團,使自由球員變得不自由,影響申請意願,失去設立此制度的意義。(編輯:陳仁華)10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