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 立法院表決後付委審查

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 立法院表決後付委審查

新頭殼newtalk

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付委復議案,由於民進黨團發出甲級動員,最終在其人數優勢下,復議案不通過,讓全案順利交付委員會審查。

立法院第九屆第一會期第一次院會報告事項中,將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付委,當時國民黨團提出復議,院會決議擇期處理,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處理此案,由於民進黨團對此有異議,最終民進黨挾人數優勢,否決復議案,順利讓全案交付委員會審查。

依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中選會委員任期4年,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中選會現任主委劉義周、副主委陳文生、委員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及張瓊玲等6人任期,均將在今年11月3日屆滿。

前行政院長林全日前提名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長陳英鈐擔任中選會主委、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陳朝建擔任副主委,另外提名台北教育大學教務長周志宏、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主任蔡佳泓、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惠峰與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林瓊珠擔任中選會委員,任期均自2017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