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公告王浩宇罷免案通過 議員職務即日起解除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投票結束,中選會今(22)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罷免投票結果,確認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中選會正式公告罷免案通過。

中選會指出,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舉區議員王浩宇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32萬7,758人,投票人數9萬2,226人,投票率為28.14%。其中,有效票9萬1,710票,同意罷免票8萬4,582票、不同意票數7,128票,投票結果為通過。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由於王浩宇所遺任期不足2年,且桃園市議會議員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依地方制度法第81條第1項規定,不再補選。(圖:王浩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