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史雪燕曾遞補南投縣議員遭解職 劉世芳:無法取得放棄中國籍證明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無法取得放棄中國籍證明遭解職。(圖/資料照)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無法取得放棄中國籍證明遭解職。(圖/資料照)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無法取得放棄中國籍證明遭解職。(圖/資料照)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中排名第15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可能會遞補立委惹議,但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稱,同為中配的史雪燕也曾經遞補國民黨南投縣議員,所以李貞秀可依此例可遞補立委。對此,內政部3日已經發函要求將史雪燕解職。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解釋,已經去函2次都無法取得史雪燕放棄中國籍的證明,所以予以解職。

民眾黨設有「2年條款」,現有8席不分區立委預計在2026年初辭職,由第9至16名遞補,其中第15名為李貞秀,引發討論,對此,陸委會表示,《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因此除非李貞秀放棄中國國籍才能遞補。

對於黃珊珊則指同樣為中配的前國民黨議員史雪燕為例,認為李貞秀應可依此例可遞補立委。對此,劉世芳今日受訪時表示,南投縣議會前議員史雪燕遞補當選的時候,按照《國籍法》規定,必須在當選之後一年內取得放棄他國國籍證明,這段期間內政部去函兩次,要求南投縣議會說明史雪燕有無放棄國籍。

劉世芳說明,因為都無法取得南投縣議會說明,按照《國籍法》20條要求,去文南投縣議會,對於史雪燕議員的資格用解職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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