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與投保中心和解 將賠7,900萬

工商時報【沈美幸╱台北報導】 照明大廠中電(1611)昨日宣布,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針對財報不實求償乙事達成和解且簽署和解書,支付7,900萬元賠償金,對中電財務無重大影響。 投保中心今年3月公告,受理善意投資人登記中電財報不實求償,投保中心原本向中電提出求償1億多元,經雙方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並簽署和解書,中電支付賠償金7,900萬元。中國電器主管強調,中電基於兼顧社會投資大眾之訴訟經濟利益及以和為貴宗旨,並非就本事件承認有任何故意、過失或不法行為,任何人均不得以本協議作為當事人有認罪或承認故意、過失、不法行為之主張。 中電上半年營收12.99億元、業外虧損4千多萬元,每股淨損0.13元。7月營收年增18.09%而達2.52億元;前7月營收15.51億元,年減幅減至0.34%。中電因應LED照明崛起,去年拿下彰化、雲林及嘉義三縣政府總計3億多元LED照明路燈標案,其中嘉義縣及雲林縣政府LED路燈照明部分工程,預計第3季起陸續驗收認列上億元營收,可增添今年營運動能,法人預估,今年營收有機會回升至25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