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展延違法仍可挖山 民團:民進黨政府須馬上修礦業惡法

民團要求民進黨政府礦業修法立刻進行。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民團要求民進黨政府礦業修法立刻進行。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新頭殼newtalk] 全台最受矚目的礦場爭議案,同時也是第一件主張「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亞洲水泥新城山礦業權展延案」,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於9月16日作出最終判決,駁回亞泥的上訴,讓這個備受爭議的「20年礦業權」終於遭到撤銷。但這個判決,只是讓亞泥的礦業權回到「提出展延申請中」的狀態,依《礦業法》規定,展延只要提出申請就視為存續,因此亞泥新城山礦場仍然可以持續挖礦。民間團體今(23)天集結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所帶領的民進黨執政團隊,必須立即啟動《礦業法》的改革工作,用最快的速度終結這種荒謬不合理的現象,提出政院版草案送入立院,並於本會期完成《礦業法》的修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最高行判決指出,採礦乃近距離破壞土地及自然資源而威脅原住民族群生存及傳統文化之開發行為。未於核准礦業權展限「前」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程序為違法之行政處分。《憲法》第143條附著於土地之礦屬國家所有,得採礦係立法者授權行政機關給予「特許」;立法者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12項就原住民族土地採礦,於《原基法》第21條明示應與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參與分享,乃調和國家目標後做出之立法決定,未牴觸《憲法》第143條,且不能因有礦業法修法提案,反稱《原基法》無規範採礦權展限之效力。新的展限申請及准駁,應適用展限時之法令,不生法律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問題。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會長田明正指出,判決雖然贏了,但亞泥可以繼續挖礦,礦下200多位居民仍然得生活在恐懼中,整個部落2000位族人的權益,也在亞泥持續挖礦的情境下持續遭受侵害。再者,除了長年土地遭侵佔的爭議未解,2018年蔡英文總統親自主持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行政院林萬億政委、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部礦務局主導下的「三方會談」,決議要做的「過去土地流失的真相調查、攸關居住安全的礦區地質調查、攸關部落未來的礦場轉型與部落永續發展計畫」,都過去三年的時間了,還沒有一個結果,我們希望政府盡快公布土地歷史真相調查報告、礦區地質安全調查結果;亞泥則是必須理解與正視部落提出的30項諮商同意條件,對土地歷史不正義的事項確認與道歉,才有機會真正的邁向和解。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說明,這次最高行的判決明確指出,礦業權展延這個程序是讓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得以「定期檢視環境的變化、自然資源之耗竭、衡量社會變遷及公共利益等因素後,審慎衡量展限與否」,扎扎實實地打臉礦務局一直以來對於礦業權展延把關十分草率的作法,也彰顯《礦業法》第31條礦業權展延原則核准例外駁回的荒謬。

而亞泥新城山礦場不需停工的現狀,也凸顯《礦業法》第13條規定「採礦權者只要提出展限申請,礦業權就視為存續」是非常不合理的。目前礦務局手上有69個礦業權展延案正在申請中,加上亞泥新城山礦場總共70個,都能依此規定繼續不斷的挖好挖滿!如果《礦業法》一直不修,這樣誇張離譜的情況還會持續侵害土地、居民生活環境及老百姓的權益。

民間團體強烈呼籲蘇貞昌立刻推出《礦業法》政院版草案,在本會期送入立法院完成修法,讓礦業在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產業。民進黨政府現在是立法院席次過半的最大黨,應儘速完成《礦業法》修法,兌現蔡總統對齊柏林導演的承諾,認真回應24萬人民連署(http://bit.ly/cetmine1),只要願意邁出改革的那一步,讓《礦業法》成為一部符合社會期待的法令,一點都不困難,也能展現出捍衛環境與人權的政府決心。

今天共同申明團體包括: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台灣原住民族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原轉小教室、南澳青年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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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會長田明正指出,判決雖然贏了,但亞泥可以繼續挖礦。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會長田明正指出,判決雖然贏了,但亞泥可以繼續挖礦。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明判決內容指出,未於核准礦業權展限「前」踐。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明判決內容指出,未於核准礦業權展限「前」踐。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