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前遇祝融 房仲建議買方應取得屋況鑑定自保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5日電)房仲指出,工地案場或者一般成屋發生火災,購屋人應先了解受損程度,建議點交前與賣方協商出具建物結構鑑定報告,或賣方無法或不願提供,買方則可訴求減少價金或協議解約。

台中地區近期發生幾起工地案場火災意外,根據內政部統計,建築物去年火災事故達8003件,占整體火災事故35%。

中信房屋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買方在購屋後、交屋前遇上這類事故,首先應先了解火災受損程度,以作為後續應變參考。買方可以要求賣方提供鑑定報告或要求恢復災前原狀。若賣方無法或不願執行,雙方可針對交易條件進行協調,買方可提出減少價金或解約。假設雙方協調不成,最終也可提請法院進行裁處。

中信房屋指出,一般成屋交易若為火災受災屋,銷售時都會減價出售。消費者在考慮這類物件時,除了考量總價,也須注意結構安全性,買入前應向賣方確認當初受災損害狀況與修復情形,以免自以為撿到便宜,反而是吃了大虧。(編輯:黃國倫)10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