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不繳罰款逾6成 王欣儀 市府應拿出鐵腕 積極執法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議員王欣儀今日在交通部門質詢,指出臺北市自105年至今年9月,因交通違規罰單「逾期未繳」而開立裁決書的有318萬件,累計金額58.9億,但收繳金額卻只有20.9億,比例極低,僅佔總數3成5!

其中進行強制執行的金額逾20億,但經過執行處收到的卻只有8億,其他11億多則是即便透過強制執行手段也收不回,這些違規者就如同法律管不到的「化外之民」!

王欣儀發現,近5年遭專案催繳移送強制執行,金額排序前20名的「大戶」,在執行期間僅有5人全數收繳,其他人則繼續賴皮,甚至完全擺爛、蓄意不繳,其中包含有2名大戶移送件數各1件,皆是第二次酒駕且拒測,遭開罰36萬;且這些人因拒測,所以也無法用刑罰手段加以制裁,但倘若這些人繼續酒駕就會如同未爆彈,對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隱憂!

另外有遭移送件數5件的大戶(合計金額32.9萬),則是因為無照開“大貨車”被抓4次,然後又無照騎機車被抓1次,因不繳罰單,所以遭送強制執行!

王欣儀進一步指出,有些違規大戶根本不怕罰,即便身上背著數百張罰單,也不痛不癢!最多的一位是有「642件」罰單(含停車費未繳556件、違規停車21件、超速罰款16件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罰單49件),總計金額高達26萬500元;第二名也不遑多讓,件數共274件(含停車費未繳180件、超速68件、違規停車 14件、其他案件12件),金額25萬300元;因為皆未繳罰單,最後遭送強制執行!

王欣儀認為,裁決所應展現鐵腕決心、執法態度,讓該受罰的人受到應得的處份,尤其針對這些遭裁決的大戶,一定要列為優先處理對象,以免讓大家有樣學樣,任意違規又不繳罰款,交通違規案件層出不窮!

且也應儘快跟中央積極協調,請中華郵政儘速處理裁決書送達及回執聯的郵務送達時間,已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案件則應儘速辦理強執程序!

此外,王欣儀發現近5年,移送強制執行的幾大「交通違規項目及件數」:第一名是「不依規定繳交高速公路通行費」近60萬件、第二名是「違規停車、不依規定繳交停車費」約59萬件,前2名就已佔總數142萬多件的8成3!

接下來其他大項分別是「無照駕駛」有 6萬5千多件、「超速」5萬5千多件、「闖紅燈或紅燈右轉」2萬1千多件!

王欣儀表示,「違規停車、無照駕駛、超速、闖紅燈或紅燈右轉」等重點違規項目就佔了很大比例,針對這些重點違規項目就應採取有效對策,加強取締、嚴格執法,否則違規不斷,政府也裁罰不到,如此惡性循環下去,會對北市交通安全產生很大威脅!

另針對最大宗項目「不依規定繳交高速公路通行費」應立即向中央反映積極執法,以免此違規案件如同雪球般愈滾愈大,而政府卻一直收不到罰款!

圖說:臺北市議員王欣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