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高雄輕軌11月1日正式收費,逃票罰1500元

【時報-台北電】全國第一條的高雄輕軌,11月1日起正式收費,捷運局與高捷公司召開記者會,說明收費事宜,提醒民眾,無票乘車除補繳當趟車資外,另依法處罰原票價30元的50倍違約金,拒絕配合查票者,依法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捷運局長吳義隆與負責輕軌營運的高捷公司副總經理林誌銘連袂召開記者會,吳義隆表示,為鼓勵民眾養成刷卡搭輕軌習慣,自今年11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止,持電子票證者刷卡搭輕軌者一律銅板價10元,僅原價30元的3.3折,轉乘其他運具或敬老及博愛身分均不另提供優惠,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林誌銘指出,高雄環狀輕軌第一階段C1至C14站全線採一段票收費,車站月台及列車上均有刷卡機,民眾最遲需於上車後立刻完成刷卡,以免受罰;搭車一趟刷卡一次,下車勿再刷卡。無電子票證者於月台售票機購買紙票,若使用電子票證搭乘輕軌,目前僅有一卡通及有錢卡(Happy Cash)可以刷卡使用。

林誌銘指出,輕軌正式收費營運後,輕軌票證稽查人員目前已上線執行稽查及驗票工作。稽查員配戴服務識別證及身著黑色稽查背心及帽子,民眾如遇到稽查員查驗票時請主動配合稽查。

如果逃票乘車被查獲,除補繳當趟車資外,另依法處罰原票價30元50倍的違約金,拒絕配合查票者,依法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之罰鍰。(新聞來源:中時 李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