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遭扣 蔣萬安表態 不給施工勘驗

針對京華城土地遭扣押,台北市長蔣萬安5日上午受訪時表示,過往的慣例是「不給施工勘驗」,若建商繼續施工,未來北市府也不會給予使用執照。(羅永銘攝)
針對京華城土地遭扣押,台北市長蔣萬安5日上午受訪時表示,過往的慣例是「不給施工勘驗」,若建商繼續施工,未來北市府也不會給予使用執照。(羅永銘攝)

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案有重大進展,台北地檢署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外界也關注北市府是否會介入,並勒令京華城改建案停工?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5日表示,按照內政部函示,過往的慣例是「不給施工勘驗」,若建商繼續施工,未來北市府也不會給予使用執照,「周一就會發函給法院詢問,確認是否要停工,屆時依照法院意見辦理。」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檢方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獲利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

檢方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坐落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即目前改建中的京華城土地,禁止該土地移轉第三人,以便保全日後追徵不法所得,台北地院日前裁准扣押。

蔣萬安5日受訪時表示,市府相關單位也去調閱內政部過往的函示,也述明在施工中的建築物遭到法院扣押,將不會給予施工勘驗,如果建商繼續施工,也不給予使用執照。

他強調,依照過往慣例,北市府都發局如果收到法院扣押的公文,市府就會發函法院,向法院確認是否要停工,「周一的時候我們就會發函,我們也會按照法院的意見來辦理。」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解釋,根據內政部1977年、1978年的函示,新建建物被扣押,主管機關就不可做施工勘驗;由於市府還沒看到裁定書,等看到裁定書內容確定扣押後,建管處就會不給予施工勘驗,屆時若京華城執意施工,未來也拿不到使用執照。

李四川進一步解釋,建管處不給施工勘驗,不等於就是停工,依照程序,建案施工每個樓層都必須要報施工勘驗,如果京華城案不勘驗先行施工,就會被罰款。但後來仍可以有補救程序。

但李四川也強調不發放使照代表未來整個建物都無法使用,等於是「愈蓋賠愈多」。至於北市府是否要主動勒令京華城工地停工?李四川說,現在市府能夠自主決定的,就是要求主管機關不可以做施工勘驗,收到裁定書後,北市府會發文問法院是否停工,如果法院認定要停工,北市府就能避免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