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被傳喚 苗博雅:北市公共財不應落入財團口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由檢辯交互詰問。苗博雅受訪時說,質詢京華城案初衷就是守護台北市民超過百億的公共財,不應落入特定財團的口袋,至今沒有變過。
由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在押被告的羈押期限將至,合議庭將先後召開訊問庭,決定是否延長羈押。
社會民主黨北市議員苗博雅在臉書(Facebook)上貼文指出,收到台北地方法院證人傳喚,今天上午就被告柯文哲貪污等案件出庭作證。身為法律人,非常清楚依法作證是國民義務,既然收到法院傳喚通知,就會依法出席。對於檢辯雙方及法官提出的問題,一定據實以告。
苗博雅表示,在民主國家,接受法院傳喚出庭,是很正常的事。法院是發現真實、追求公義的場所,身為證人的義務就是依據事實陳述。
苗博雅出庭前受訪指出,根據媒體報導,柯文哲今年3月間在法院陳述時,主動說苗博雅的質詢是他的保障,但柯文哲的政黨「在我出庭前,運用政治操作來抹黑證人,牴觸他們高唱的司法改革精神」、「我個人可以承受住攻擊,但對其他證人會構成很大的政治壓力」。
苗博雅強調,一開始在議會質詢京華城案到現在,就是為了守護台北市民超過百億元的公共財,這是市民共同的財產,不應該落入特定財團的口袋裡面,這是自己的初衷,沒有變過。
北院今天上午先針對李文宗是否延押進行訊問,檢察官認為李文宗仍有勾串、滅證之虞,建請法院裁定延長羈押;李文宗則表示自己是無辜的,被冠上莫須有罪名,沒有延押必要。由於李文宗沒有要詰問苗博雅,合議庭訊問後,將李文宗還押台北看守所。
合議庭接著勘驗苗博雅於民國110年、111年在市議會質詢柯文哲京華城案影片。柯文哲律師表示,從質詢過程可見,柯文哲對於京華城案確實不清楚,當時在議場的官員說明可證明,京華城案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辦理,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檢方表示,柯文哲律師團聲請勘驗質詢影片,無非是要證明柯文哲不知情,例如柯文哲當時有「抓頭」的動作,但「抓頭」代表的意義一般並沒有明確解釋,無法就此認定為「不知情」。
檢方進一步指出,柯文哲曾向媒體解釋自己的「抓頭」動作,意思是「頭殼抱著燒」,接受質詢時說不知情明顯是在卸責。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其餘被起訴的被告,包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祕邵琇珮、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及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
檢方起訴時引用苗博雅於109年11月11日的市政總質詢,質疑柯文哲「京華城案不是都更、也不是危老,何以給予京華城公司比照都更、危老法令來申請獎勵」。檢察官在此案準備程序時,聲請傳喚苗博雅作證。
另外,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的羈押期限將至,北院今天也將先後訊問4名被告,決定是否延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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