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北檢認朱亞虎充分陳述答辯聲請具保停押、李文宗延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因涉案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兩人羈押期限將於11月28日屆滿,北檢認為朱亞虎在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今天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另認李文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等有勾串之虞,聲請延押。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表示,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審酌涉及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事由,但無羈押必要,得以具保替代羈押,依法上午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押。
此外,北檢表示,李文宗9月29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10月4日、17日、25日、11月6日、8日、19日訊問李文宗,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訴訟防禦權行使。
北檢認為李文宗所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中華民國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罪嫌等,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風險驟升,難有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