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平等的投票,很可能並不是最好的民主制度

作者: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隨著選舉逼近,各方牛鬼蛇神紛紛出沒,媒體版面又開始被霸佔。雖然這是每隔幾年都會上演的固定戲碼,在台灣早已見怪不怪,不過至少我們都很習慣這就是所謂的民主,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權利選賢與能,或者參與政治,在法治的基礎上、言論自由的保障下,可以讓我們盡可能接收不同的訊息,社會有機會充分討論而後凝聚共識⋯⋯

⋯⋯這根本是童話(或是鬼話)。現實是,同溫層、假新聞、「劍橋分析」、日益偏激的政見、壁壘分明的派系⋯⋯社會好像離共識更遠了,而且在很多議題上,透過全民公投產生的結果,會讓人不禁覺得⋯⋯奇怪這些不都是「已開發先進」國家的選民嗎?怎麼還鬧出脫歐?還選出川普?還會去相信太平島可以採石油?

民主制度到底是不是個好制度?這畢竟是個複雜的問題。誠然,部分人即便意識到當代民主制度弊病百出,但至少不會,也不敢去公然反對民主;畢竟我們都成長於二戰後國際體系的框架之下,早已習慣這般宣稱能極大程度上保障「自由平等」與「主權在民」的機制。

當然,極權與共產國家除外,他們自有一套「XX 特色」的社會主義之類的「民主」,與動物農莊裡的「平等」。

而在所謂的民主制度中,一項很重要的還權於民的設計便是定期、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理論上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領導人物,他們主張的政策會以謀求最多數人的福祉為目標,否則,下一屆就等著被用選票教訓而下台。理想上這麼運作有幾種好處:

一、滿法定年齡的庶民都可以參與政治,無論種族、宗教、背景、性別、貧富⋯⋯即便是弱勢或少數群體,都有相等的權利發聲。各種政策,雖可能需較長的討論與決策時間,但理論上會執行多數者的利益(同時盡可能地保障少數)。

二、同上,正因為票票等值,所以國家與發展,理論上也比較不容易被富者(或貴族)所掌控。對於絕大部分平凡無奇,也沒那麼熱衷政治,只是每天努力過日子的市井小民來說,民主制度是某種心理安慰與信念,讓你以為你可以決定國家的去向,進而掌控自己的命運。

關於民主選舉的討論,支持方可以舉出知名的「孔多賽陪審團」理論,說明當需要做出決定時,隨機大眾的判斷總是會偏向正確,或至少有利於群體的答案;而隨著「大眾」的基數越大,決策的品質應該要越好。不過前提是這些握有選票的大眾,必須具備對相關事件與議題的知識,能夠理性地認知到利弊並做出判斷。

但如果,其實「無知」才是某種系統性的現象,絕大多數人並不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而在攸關民生的重大議題上,更是欠缺知識與理解,僅僅是受到媒體風向、候選人激情(白癡般)的口號、偶發事件的影響,和其他亂七八糟無關議題本身的因素,導致投下手中那自以為神聖的一票⋯⋯

關於「平等」的省思

平等當然是我們追求的普世價值(是嗎?),不過人天生就是不平等。古今中外皆然,無論東方或西方,各個民族所建立的社會與秩序,大抵就是穩固的金字塔結構:越往上層,人數越少,越底層,數量越龐大。這不光是財富與政治權力的分佈而已,而是包含素質教養、知識水準、文明程度、專業能力、社會與科學知識,以及對各種有形、無形資源與資訊的掌握等等,讓「菁英」始終只會是少少一部份人,真正佔大多數的,就是平凡,甚至庸庸碌碌的大眾而已。

因此,當年金制度、婚姻平權、醫療與長照,乃至核能、環保、國防外交、基本工資與稅制、土地改革、經濟建設等重大議題,期待那些基於慾望和激情投票,甚至連自己無知都無法意識到的人去做出正確的抉擇,似乎很可能淪為「多數暴力」或「多數專制」,導致國家走向內耗與衰敗,對知識菁英與無知庶民,其實是雙輸的局面。

無怪乎諸如布倫南(Jason Brennan)這類推崇知識菁英制(epistocracy)的學者,在其著作《投票的倫理》中呼籲,那些欠缺專業素養與必要知識的選民千萬別去投票,因為「他們根本配不上那神聖的一票」,若他們努力工作、持續學習與關心鄰里,對社會貢獻反而更大。

從目前全球的局勢來看,民主制度前提中的「選民理性」和「群體治理」等原則,搞不好根本就無法滿足日益複雜的公共議題和國家治理。我們都喜歡說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但實際上,你把所有臭皮匠都湊到一起,也不會勝過一小群的諸葛亮。所以當問到民主政治是否遭遇瓶頸?同樣是布倫南的觀點,他在最新的《反民主》一書中,便直接指出民主並不是當代最好的制度,即便我們尚未能夠以「更好的制度」取而代之。

其他類似的著作在近幾年有如雨後春筍冒出,像是喬舒亞的《民主在退潮:民主還會讓我們的世界變得更好嗎?》、威廉.道布森的《獨裁者的進化:收編、分化、假民主》等,都是振聾發聵的暢銷書,直指讓無知的人當家作主,必然造就各種弊病、不義與麻煩。把涉及高度專業的事務交給廣大庶民來裁決,既危險,也不道德。

民主制度的第一個問題

這大概可以視為民主的敵人,或民主制度的第一個核心問題:大眾的反智──你也可以稱為民粹,或是集體性謬誤、系統性的犯錯,或對權威崇拜的偏差心態。很多時候,明明是無知的言論與行為,卻莫名受到歡迎,吸引廣大群眾爭相追捧,然後我們可以看到在世界各地不斷出現所謂的政治明星,眼看他們起高樓,又看他們樓塌了。民意如潮水(而且是極度弱智的潮水),一而再再而三地相信漂亮的政治謊言,也讓政客的立場越加偏激。

但誠然,若把治權交付給知識菁英,不僅會惹來利己主義的批判,經驗證實,受過高等教育的「諸葛亮」們,也不見得能充分發揮應有的水準。美國政治科學家賴瑞.巴特斯(Larry Bartels)和克里斯多夫.亞申(Christopher Achen)在 2016 年出版的《現實主義者的民主制度》書中,便也犀利地指出這點,表示若以為每個菁英能扮演理想國中「哲學家皇帝」的角色,那未免太過癡心妄想──只要涉及利益與意識形態,有知識的人所犯的道德錯誤,不一定比無知大眾來的少。

民主制度的第二個問題

民主的第二個問題,便是無法充分展現「選擇偏好」。一人一票的制度確實保障了公平,但它可能並不滿足人性;有時候,無法彰顯正義,甚至,因為大眾的反智,民主還很有可能扼殺正義。進一步來說,當前的選舉,無論你採的是什麼制度,投票僅能反映出(無知)選民對議題選項的「認同與反對」,無法針對各個政策(或候選人)的「認同的強弱」進行表決。

什麼意思?因為每個人對特定狀況,勢必有多個偏好屬性,同時對於社會上的不同議題,理論上也會有關心的優先順序。例如護家盟那票人,在同婚議題上有著非常強烈的主張,但對於核四是否重啟,就不見得會積極參與討論。而當每個人對每件事都有情緒上的偏好與順序的時候,民主制度中「集個別的偏好來反映社會整體的偏好」的假設,便不可能實現。

這在 1972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肯尼斯.阿羅提出的「阿羅不可能定理」(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獲得說明:選舉無法真正彰顯群體意願,反而是因為「命題」的設定,可以導致特定結果的產生。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從複雜的議事規則,到公投題目措辭該怎麼安排等等,不外乎就是在命題設定方面耍點花招,看看能否盡量做到公平(或根本就是想操縱結果)。按照肯尼斯的觀點,民主與投票制度想要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在邏輯上是「不可能」達成的。

民主制度的出路?

對民主批評到此,那有沒有解方?布倫南的「反民主」論述中,提供了一些政治不正確的建議。針對問題一:反智的群眾,最簡單的方案便是提高投票門檻,加入智力與公民素養的測驗,或者至少要讓符合公眾事務意識的人,才能執行投票權,選賢與能、決定政策。這點,其實自由主義大師彌爾也有類似的主張──在他提出的複數投票制度構想裡,除了成年人每人有一張選票外,大學學歷以上的公民,應該有多一張選票。例如在英國,牛津大學地區,便讓大學生除了返鄉投票之外,在大學裡還可以多投下一票,這個制度一直到 1950 年代才廢止。

聽起來很反直覺,不少人可能會撻伐這種「不公平」和差別待遇,但布倫南提出一個很有意思的辯證:我們對投票設有年齡門檻,是因為假定未成年人的心智不夠成熟、對社會議題認知不夠、較容易被權威(基本上就是父母啦)控制、未能有足夠的知識和經驗等,所以兒童不應該有選票。如果你認為這樣很合理,那麼,那些雖成年卻仍「心智不夠成熟、對社會議題認知不夠、較容易被權威控制、未能有足夠的知識和經驗」的人呢?他們又憑什麼擁有投票權?

我們本就對參與政治的基本資格做出先天的限制,簡單來說就是「知識不足」;而知識不足不光是未成年人的專利,有更多數的成年人,他們在知識、民主素養、公民權與道德觀等方面,匱乏、低劣得可怕。

至於偏好選擇的問題該怎麼辦?因為就算是「菁英」們在面對複雜的問題時,優先順序與抉擇喜好恐怕也無法真正達到客觀判斷,進而做出正確決定。有學者提出「負數票」機制,企圖讓選民可以不要從「爛蘋果中勉強選一個稍微不爛的」,而是可以直接淘汰掉爛蘋果們(不過我很懷疑這樣台灣還有人能被選上嗎)。

另外一個方案則是把合格的選票賦予機會成本。曾有某耶魯的教授提出一個概念性假設:讓對某公投議題不感興趣的選民,可以透過特定的機制交易手中的選票,給那些對該議題抱有強烈偏好的選民(但不好意思我實在是找不到出處了⋯⋯印象中是耶魯大學的某刊物上的文章)。當然這只是概念性的探討,實際上不一定是「買」票「賣」票,也可以設計成每人每個選舉年度可以投 10 張票,你可以自由搭配不同議題的比重,或是合法「讓渡」某部分的票數給他人等等。

無論是何種設計,目前看起來都充滿瑕疵且容易被有心人士操作,但當討論到選擇偏好的問題時,把成本效益考量進去可能更符合人性,也更有辦法選出一個較好的政府。普通大眾在做任何決定的時候,必然考量邊際利益與邊際成本,但投票則不然,投與不投其實都沒什麼成本;因此在面對複雜議題的時候,要期待人們如「陪審團理論」去理智判斷是不可能的,大多數人,特別是底層大眾,會更傾向於透過理智、激情、慾望(柏拉圖指出構成人類靈魂的三要素)中的後兩者,來做出定奪。這往往導致很糟的結果,對國家、對個人都不利,諸君可見英國脫歐歹戲拖棚,便是現成的例子。

民主與一人一票的制度,短期內仍是主流,況且尚無更好的提案之前,我們也只能先維持現狀下去。菁英治國不見得就比較好,它可能將「少數人的利益極大化」凌駕於「受益人數的最大化」,且還有走向獨裁與奴隸制的可能(「無知的人,你根本不要表達意見,我們菁英根本也不想聽」)。劍橋大學政治理論家朗西曼就對類似的菁英制度抱持懷疑,剝奪大眾參與政治的權利,無疑是縱容那些檯面上的交易,移往更黑箱更不透明的決策過程。

或許,在普世愚昧的當下,民主制度很容易不小心就著火,不過相對地,它也比任何制度更容易快速滅火⋯⋯文明的建立相對漫長,一旦付之一炬,後果將不堪設想。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人人平等的投票,很可能並不是最好的民主制度》,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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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Jack I.C. Huang,台北人,倫敦大學主修國際經濟與全球化管理,畢業後回到亞洲。

目前在曼谷,先後任職於聯合國亞太投資貿易處(TID)與 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OICT),協助 fuel management 系統開發和支援維和部隊的運作,必要時得出差前往剛果、南蘇丹、索馬利亞與象牙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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